博炮作文网

博炮作文网>主角穿越成末代人皇 > 第261章 修订内务府条例(第5页)

第261章 修订内务府条例(第5页)

马佳绍英见皇帝听进去了,心下一缓,语气更加恳切:“奴才蒙皇上与太后信重,忝居内务府总管。于公,整顿府库、厘清积弊乃奴才本分;于私,”

他顿了顿,声音更低,却更用力,“奴才愿竭此残年之力,为皇上前驱,与此辈商贾周旋分辨。

明日之会,皇上若信得过奴才,可静坐于帘后或高位之上,不必轻易出言。且看奴才如何与他们计较往年浮报之数,如何议定今后公平之价,如何续签这供需契约。一切条款争执,自有奴才出面应对。”

马佳绍英微微向前倾身,姿态放得更低,用意却更为坚决:“待到双方僵持不下,或条款关乎重大,奴才难以独断之时,再恭请皇上圣裁。”

“如此,皇上可尽览全局,明察秋毫,而天威不泄于琐碎之争,龙颜不现于商贾之前。内务府一切相关采购定价、契约存续之权,看似经奴才之手办理,实则尽在皇上洞鉴与掌握之中。”

暖阁内静极了,只有西洋钟滴滴答答的轻响。

凌霄看着眼前这位一向以谨慎、胆小甚至有些保守着称的老臣,此刻却目光灼灼,将一副既维护自己尊严、又保证实权在握的方略,和盘托出。

这份突如其来的、毫无保留的“投效”姿态,确实让他意外。

但他旋即明白,这不是简单的表忠,这是马佳绍英在权衡了所有利弊,洞察了太后病重后的局势,最终将宝押在了自己身上,并决心用他全部的经验和老练,来为自己的“锐意进取”保驾护航,同时也为内务府、为皇室寻一条最稳妥的出路。

凌霄沉默了许久。

他现在毕竟还是个孩子,虽有心机,但现实却是渴望有可靠之人分担这沉重压力。

马佳绍英的提议,不仅保全了皇室的颜面,更提供了一条看似可行的实操路径。

他那些跃跃欲试的亲自干预念头,被老臣一番合情合理的剖析,导向了一个更符合现实权力运作规则的方向。

“……总管所言,确有道理。”皇帝终于开口,声音平稳,已然做出了决断,“朕这副模样,亲去讨价还价,也实在不成体统。明日,便依总管之议。朕就在养心殿宝座之上,静观其变。具体事宜,就劳烦总管全权主持,仔细斟酌。”

“奴才,领旨!”马佳绍英离座,端端正正叩下头去。这一叩,不止是遵命,更是正式表明了辅佐的立场。

夕阳斜照,映照着摊满案几的账簿与名录。君臣之间那层试探的薄纱既已揭开,议事便直接切入肌理。

凌霄将小安子取回的两套册籍推向案前。

一套是民国特派员的审计总账,蓝布硬壳,贴满标注西洋数字与算式的浮签,冰冷清晰如手术刀;

另一套是内务府旧有的“采购价格名录”,黄绫软面,字迹圆熟雅驯,却处处透着暧昧的腾挪空间。

两者并置,恍若两个时代的账簿在对峙。

“总管看看,”皇帝的手指划过审计账册上几行朱笔圈出的条目,“民国会计所用‘成本核算’之法,虽显苛细,却将往年采购中虚报之数,曝露无疑。此册,可为今日之‘镜’。”

马佳绍英躬身细看,只见上面诸如“光绪三十四年冬,采买上等松江棉布一千匹,内府报价每匹银九两七钱,同期市面实价至高不过二两八钱,浮报约六成七分”之类的记录,密密麻麻,触目惊心。

他额角微汗,沉声道:“皇上圣明。此册……确是照妖宝鉴。以往积弊,皆因无此‘实价’为基,任由奸吏猾商上下其手。”

“既已有‘镜’,便须立‘尺’。”凌霄抬起眼,目光清亮,“朕与总管商定:自今而后,内务府一切寻常采买——即米面粮油、酱醋糖茶、寻常布匹、木炭瓷器等日用之物——须以此为基。”

凌霄顿了顿,说出核心规则:

“由广储司会同民国新设核查处,每月据市面行情,厘定各类物品之基准实价,造册存案。采购时,可视物品成色、运输难易、时节浮动,在此基准实价之上,上浮一分至二分(即1%-2%),以为官办损耗及商号微利。此为定例,明文载入采购章程,过此限者,需专折呈明缘由,由朕朱批特许。”

马佳绍英心中迅速盘算:一二分利,对于以往动辄数成乃至翻倍的暴利而言,堪称骤减。

但这微利若能以堂堂正正的“官价”长期、稳定获取,对于那些真正的老字号而言,未尝不是一条干净安稳的生路。

这确是从“分赃”转向“经商”的根本之变。

马佳绍英由衷道:“皇上此议,堵贪墨之门,开合规之窗。虽利薄,然贵在持久明晰,商贾亦可预期。奴才以为可行。”

“至于贵重之物,”凌霄语气转为凝重,“如人参貂皮、珍玩玉器、御用特供绸缎、大件紫檀花梨木器、御窑精品等,不在此常例之中。”

他提出更严密的监督设计:

“凡此类采买,需由内务府总管大臣与醇亲王(皇帝生父)联署定契。若醇亲王不在京或不便,则委派养心殿首领太监(皇帝心腹)随同内务府大臣办理。定价需三方(或两方加太监)共议,共签于契约之上,互相监督制衡。”

马佳绍英立刻领会了其中精妙的权力制衡:总管大臣掌行政与专业,醇亲王(或皇帝近侍)代表皇室亲族(或皇帝本人)监督,两者缺一不可。这确保了贵重物品的采买,无法由任何一方单独操纵。

直接绕过内务府一众官员。

皇帝最后,说出了最关键、也最大胆的一环:

“契约既签,银款拨付,仍走内务府广储司之账。然其中若有因规模采买、长期契约而产生之折让盈余、或特批之‘备用银’(即以往最易被挪移贪墨的灰色部分),其管理、存储与合规转交,朕意……特委广储司郎中郑孝胥专责。所有此类款项之出入,需郑孝胥另立密档,定期直接向朕奏报,与常规采购账目完全分离。”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