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朗对眼前这副景象看了一会儿,心里有一股强烈的欲望想扑上前去,手拿猎刀在狗群中割断野猪的喉咙,就像一个屠夫宰一头小牛,一个肉铺老板杀一头普通的猪一样。
他那跃跃欲试的神气非常明显,因此约翰爵士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这时候小爱德华说道:
“啊!我的哥哥,让我来射野猪吧!”
罗朗克制了自己。
“那么,好吧,”他说,一面把他的猎枪搁在一棵树上,手里只拿着他那把从刀鞘里拔出来的猎刀,“开枪打它,要当心一些!”
“啊,放心好啦,”孩子说,他牙齿咬得紧紧的,脸色苍白,但是很坚定,一面举起他的小马枪的枪管对着野猪。
“如果您打偏了,或者只是打伤了它,”约翰爵士关照说,“您知道,眼睛一眨,这头野猪就会扑到我们身上来。”
“这我知道,爵爷;不过,这种打猎我已经习以为常了,”罗朗回答说,他鼻孔鼓涨,目光炯炯,嘴唇微张,“爱德华,放!”
命令刚下,子弹已经射出去了;可是就在子弹打出去的同时,也许还在子弹打出去之前,野猪已经迅如闪电般地向孩子扑来。
这时响起第二次枪响;随后,在一片烟雾之中,可以看到野猪血淋淋的眼睛闪闪发光。
可是,就在野猪冲过来时,它在半道上遇到了单膝跪地,手握猎刀的罗朗。
一刹那间,一团分不清形状的混杂的东西滚倒在地,人和野猪,野猪和人混成一体了。
随后是第三下猎枪的声音,接着是罗朗的大笑声。
“啊!爵爷,”年轻的军官说,“您浪费了火药和子弹;您没有看到野猪已经杀死了吗?不过,请把它搬开,这家伙有四百斤重,我被它压得气也喘不过来了。”
约翰爵士还没有弯下腰去,罗朗的肩膀用力一顶,已经使野猪的尸体滚到一边去了,罗朗又站了起来,浑身是血,可是连皮也没有蹭破一块。
小爱德华也许是来不及,也许是因为他勇敢,连一步也没有后退。刚才他哥哥冲到他前面,用身子把他完全挡住了。
约翰爵士已经跳到旁边,让野猪滚过去,他带着上一次看他决斗以后的惊奇神色,瞧着在这第二次决斗以后的精神焕发的罗朗。
那些狗——指剩下来的那二十来条狗——一直紧盯着野猪,这时一下子全扑到它的尸体上去,想去撕碎那鬃毛密立的像铁一样坚硬的野猪皮,但却徒劳无功。
“您去看看,”罗朗说,一面用一块细麻布手帕擦拭着他沾满血迹的手和面庞,“您去看看,它们要把野猪吃掉了,连您的刀也会一起吃掉的,爵爷。”
“是吗,”约翰爵士问,“刀呢?”
“在它的身子里面。”
“啊!”孩子说,“只有刀柄露在外面。”
说完,他冲到野猪尸体上,把猎刀拔了下来,这柄猎刀果然像孩子所说的那样,深深地埋在它的肩窝里,只剩下刀柄露在外面。
一只有力的手,靠一双镇定自若的眼睛,把锋利的刀尖一直插到它的心上。
野猪身上还另有三处伤口。
第一个伤口是孩子射出的子弹造成的,野猪眼睛上面一条血痕说明了伤口所在,可是子弹太小,打不穿它的额骨。
第二个伤口是约翰爵士打的第一枪引起的;子弹是从侧面打过去的,划破了它的胸口。
第三下是枪口顶着它打的,把它的身子打穿了,可是就像罗朗刚才所说的,那时候野猪已经死了。
第14章 危险的差使
打猎结束了,夜幕降临,要打道回府了。
马匹就在五十来步以外;可以听到它们不耐烦的嘶叫声;似乎在询间人们是不是怀疑它们的勇敢,所以才不让它们参加刚刚结束的那一场悲剧。
爱德华说什么也想把野猪拖到马匹那儿,搁在马屁股上,带回到府邸里去;可是罗朗告诉他,回去以后再派两个人带一副担架来抬它要方便得多;约翰爵士也是这个意见,爱德华——他不断地指着野猪头上的伤口说,“这一枪是我打的,是我打的;我就是瞄准那儿的!”——,我们说,爱德华好不容易才听从了大多数人的意见。
三个猎人来到拴马匹的地方,骑上了马,十分钟不到,他们回到了黑色喷泉府。
蒙特凡尔夫人在台阶上等他们;可怜的母亲站在那儿已经有一个多小时了,心惊肉跳地唯恐她哪一个儿子遭到不测。爱德华从远处一看见她,便策马飞奔,向栅栏门里面叫道:“妈妈!妈妈!我们打死了一头野猪,大得像一头驴子一样;是我,是我打中了它的脑袋,你会看到我那颗子弹打的窟窿眼的;罗朗的猎刀一直插进了它的肚子里,只剩下了刀柄;爵爷打了它两枪。快!快!派人去找它。看到罗朗浑身是血不要害怕,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