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一会儿以前,阿梅莉不就一有机会就回到楼上她房间里去了吗?这个房间仿佛是她在这个府邸里唯一感到可以自由自在的地方,半年以来,她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度过的。
只有午餐的钟声才能使她走下楼来,而且还要等到敲第二次钟时她才走进饭厅的门。
我们已经讲过,罗朗和约翰爵士参观了布尔城,为第二天打猎做准备,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到中午要把猎物赶出树林;从中午到晚上,要进行围猎。米歇尔是一个狂热的违禁打猎者,就像小爱德华对他的哥哥讲过的那样,由于扭伤了脚坐在椅子上起不来。他一听到要打猎就觉得伤痛好些了,他爬上一匹给府里送信的小马去圣茹斯特村和蒙塔涅村,请人一起参加把猎物轰赶出树林的工作。
他呢,既不去轰赶猎物,也不参加围猎,而是和约翰爵士和罗朗的狗群和马匹,还有爱德华的小种马呆在一起,几乎就呆在只有一条大路和两条小径可通的树林中间。
赶野兽出树林的人不参加围猎,他们将带着被射死的野味回府里来。
第二天清晨六时,赶野兽出树林的人来到大门口。
米歇尔要等到十一点钟再和狗、马一起动身。
黑色喷泉府紧靠着赛荣树林;因此只要一出栅栏门就可以马上进行打猎。
由于轰赶猎物的打猎方式尤其适用于黄鹿、狍子和野兔,可以使用铅弹。罗朗给爱德华一支单响猎枪,这支枪他自己在孩子时使用过,也是他初次作战时使用的武器,他对孩子是否谨慎信心不足,不敢把一支双响的猎枪交给他。
至于约翰爵士前一天给他的那支小马枪,枪管里是有膛线的,只能装子弹。因此它被交托给米歇尔,让他拿在手里,如果从树林里轰出一只野猪,那么再交给孩子来完成打猎的第二部分。
在进行打猎的第二部分时,罗朗和约翰爵士也将变换枪支,他们将使用双响的马枪,和尖锐得像匕首、锋利得像剃刀一样的猎刀,这些猎刀也是约翰爵士武器库里的一部分,它们可以毫无妨碍地挂在身边,或者旋在枪管上作刺刀使用。
在轰赶猎物出树林的阶段,看得出这次打猎兆头不坏:已经打死了一只狍子和两只野兔。
到中午时分,又打死了三只黄鹿,七只狍子和两只狐狸,还看到过两只野猪;可是,它们尽管挨到了几颗大型子弹,只不过抖了抖身子便跑掉了。
爱德华简直高兴死了:他打死了一只狍子!
那些帮助驱赶野兽的人,拿到了预先讲好要给他们的优厚报酬,带着已经猎获的野兽被打发到府里去了。
有人吹起了号角,想知道米歇尔在哪儿;米歇尔作了回答。
十分钟不到,三个猎人和园丁、狗群、马匹会合了。
米歇尔知道有一只公野猪在什么地方;他叫他的大儿子引它改变了方向:它在离猎人们一百步远的一个围猎区里面。
雅克——米歇尔的大儿子——驱使那群狗的首领巴尔皮雄和拉伏特在围猎区里追逼那头野猪;五分钟以后,野猪被逼进了它的老窝里。
本来可以马上杀死它,或者至少可以向它射击,可是这样的话打猎就结束得太早了;于是把整个狗群都放了出去,追逐野猪,野猪看到这一大群小家伙向它冲来,便一路小跑逃走了。
野猪穿过大路;罗朗吹起发现猎物的号角,因为野猪想朝赛荣修道院那个方向逃,三个骑士便沿着一条横穿树林的小径向前奔去。
野猪一直抵抗到傍晚五点钟,又回到原来的路上,因为它不敢离开这个枝叶繁茂的树林。
最后,到五点钟光景,从剧烈而众多的狗吠声判断,野猪和狗群遭遇上了。
那是在离附属修道院那个小楼一百来步的地方,在树林中地形最险恶的去处,在这儿不可能骑马去找野猪,大家下马步行。
猎人们随着狗吠声走去,树林里道路难走,他们不可能直线行进,狗吠声可以使他们不偏离方向。
不时传来哀号声,说明有哪一只进攻的狗过于大胆,向前冲得太靠近野猪,并为它的冒险付出了代价。
在离这场狩猎悲剧的舞台二十步远的地方,猎人们开始看到组成这次演出的角色。
公野猪的后身紧靠一块岩石,这样可以避免身后受到攻击;它用力撑住两只前爪,头上一对血红的眼睛,嘴里两只巨大的撩牙对着那群狗。
群狗在它前面,周围,贴着它来回逡巡,就像一张起伏不定的地毯。
五六只伤势程度不同的狗在战场上留下斑斑血迹,可是对野猪的攻势丝毫无减,它们进攻时的激烈程度,完全可以给最勇敢的人作榜样。
猎人们全都来到了这一场混战的前面,他们所处的位置根据他们的年龄‘性格和国籍而各有不同。
爱德华是最冒失的,同时又是身材最小的,因此有些障碍对他不起作用,他首先到达了目的地。
罗朗根本不把危险放在心上,不管碰到什么危险,他都是迎向前去,而决不会逃跑的,因此他跟在爱德华后面来到了。最后是约翰爵士,他走得比较慢,步履比较庄重,考虑比较周到,他是第三个抵达的。
野猪看到了猎人,它似乎对那些狗完全丢置脑后了。
它血红的直愣愣的眼睛盯着猎人们看,唯一的动作是牙床骨的动作,它恶狠狠地磨擦它的上下颗,发出可怕的格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