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畲族乡×屋×号。典型民事纠纷的法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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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1:福建大×金融服务公司,住所地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
道××大道×号××科技大楼办公×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游×,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福建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云,福建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2:陈×,男,汉族,1979年×月×日出生,住福建省福州市鼓
楼区××路×号×新村×座×单元。
被告3:陈×,男,汉族,1983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平顶山市
湛河区×路×号院×号楼×单元×号。
被告2、被告3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文,福建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2、被告3委托诉讼代理人:郑×,福建至×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蓝×喜与被告福建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公司”)、
福建大×金融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
于2016年8月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因被告润×公司被工商注销登记,本院依法追加该公司股东陈×、张×参
加诉讼,并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蓝×喜、被
告1、被告2和被告3法定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蓝×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连带支付自2015
年1月30曰至2016年5月13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共计9062。50元;2。判令两
被告向原告连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49173。75元;3。判令被告
润×公司向原告支付原告补缴的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被告润×公司承
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995。56元;4。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连带支付原告履行了竞
业限制业务的2个月报酬共计9834。75元,要求被告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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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4917。38元。原告增加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另外
支付在2016年5月依法必须赔偿所有款项至2017年2月期间发生的人民币贬
值5。30%和银行利息1。21%,共计12812元;2。判令被告向申请人支付被告未
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停工留薪期补偿66400。8元,护理费4045元,营
养费5880元;3。判令被告向申请人支付自2016年5月13日至法院判决支付
之日由于被告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等费用,非法伪造虚假证据的所有经济损失
费170469元;4。请求法院对被告及代表律师在案件中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予以重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15年1月30日入职福建润×投资有限公司处工
作,任职理财顾问,工资构成由无责任底薪+餐补+奖金+业绩提成+补贴+
过节费等。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合同原本,被告润×公
司拒绝提供。福建润×投资有限公司在试用期未依法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
原告自己补缴2015年1月至2015年4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应该由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