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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朋友(第5页)

“这样啊……”

想到自己在野地啃了一身的泥巴,空手而归,而有些人就是坐着不动,都有老天爷追着赏饭吃果然人比人,气死人。

潇暮想着问他怎么处理这只兔子,刚想走过去,额角又撞上水坊车,在早上相同位置又鼓了一个大包。

“好疼……果然看不见,真的好不方便啊!!!”

“你打算怎么处理“晚餐”?”

啊朔道,“直接吃掉!!”

果然跟潇暮想的一样,这小家伙在边城的塔里关的太久了,生活习性几乎如困兽一般,虽然将他过去记忆给删了,但身体还是会本能的保留了一些习惯,茹毛饮血的“坏”习惯。

“不行!”

阿朔警觉将兔子藏到身后道,“我是不会交给你的,这是我的!!”

潇暮又气又好笑,“我要抢你的嘛?你还护食上了!!”

潇暮又道,“肉生吃的话,会闹肚子的,”

“什么叫闹肚子?”

“闹肚子就是……算了,跟一个从不拉屎的妖人说五谷五脏对于你来说太深奥了。”

“五谷五脏又是什么?”

“我们还是说闹肚子吧。”

“总之,要熟了才能吃!!”

言朔,“那我要怎样才能让它跟我熟?它都不动了。”

“不是让你跟他熟,是用火,要煮熟,烤熟……”

而为了让兔子熟,潇暮给啊朔表演了一个原始漫长钻木取火,在潇暮满头大汗的钻木的时候,啊朔看着他卖力的模样直想打瞌睡,就在潇暮也想放弃的时候,嗤啦——的一声。

一股暖意映照在潇暮隽秀的脸庞,他激动欣喜道,“点着了,快看,点着了。”

阿朔举着自己手指上火焰吹了吹,潇暮钻的木燃的更旺了。

也从起初暖变成了烫,潇暮摸着自己下巴也不禁纳闷道,“这钻木取的火有那么大吗??”

阿朔收回了指尖的火,甩了甩手指道,“谁知道呢,我的兔子可以吃了吗?”

潇暮道,“当然不行,还要把兔子去皮,去内脏,洗干净,架上,再烤……”

阿朔皱紧眉头道,“好麻烦。”

即便饿的都想啃人的阿朔还是听从了潇暮的话,待到将这一切繁琐的细节都走过,香喷喷的兔肉也终于烤好了。

潇暮坐在阿朔身边,听着阿朔美滋滋的啃咬着兔肉,“你看,虽然过程繁琐,但经过这一繁琐过程的兔子就更美味了。”

美不美味啊朔不知道,反正都是进肚子的,他一边大快朵颐的啃着兔肉,一边观察着身侧的潇暮,隽秀脸,五官很让人过目不忘,鼻小高挺,唇红晧齿眉眼也是那种第一次就能令人亲近的,可惜的是盲眼,双目一直禁闭的,双睫也浓长,当然嘴角的涎水更长。

明明是个瞎子,阿朔依旧能感觉到他炽热视线。

“好吃……嘛?”

潇暮想问他味道如何,刚张嘴,就被满当当塞了一个大兔腿。

啊朔道,“你自己尝!”

潇暮始料未及,没有想到上一刻还护食厉害的他竟然会分享与他,这孩子还算有良心,没白搭了自己的一双眼睛。

阿朔看着身侧潇暮傻笑着,他不理解,一条兔腿而已,他为何那么开心?而令他更费解的是,看潇暮开心他自己也感觉肚子暖暖饱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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