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警方在事故发生第二天通过各大媒体新闻、车载电台等方式寻找目击证人。你既然开车且听电台,你不可能不知道警方在找目击证人。根据我国《执法人员法》第三十四条第一小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我……我忘记提供线索了。”
原本镇定自若的证人在听到公诉人的话后变得紧张起来。从他的面部表情来看,他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忘记了?之前的视频里你可是清楚的向电话那头炫耀你目睹了整件事情。”
“我……”
“审判长,我严重怀疑被告律师提供的证人证词的真实性!”
“我……我是不敢说而已!”
“不敢说?”
“好吧,我说。”
在公诉人的一再逼问下,证人有些崩溃。在旁听席的许诺雨表现出极度的担忧,不过孙沁菲还是稳如泰山的样子。没过多久,证人似乎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定,临近崩溃边缘的他突然抬起来头,将自己试图回避的事情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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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没有去提供证据是因为我背着老婆在和一个女学生约会!她是天青大学大二的学生。我在竞选我们公司的销售总监,所以不敢将约会的事情暴露出来。”
证人的话让法庭再次的热闹起来,记者们又抓到了一个爆炸性的新闻。虽然鼎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及贾氏集团,但这家公司有着悠久的历史。其王楠本人也是经常出现在各新闻大媒体上的人物。
“肃静!肃静!”
“肃静!肃静!”
审判长的法槌再度的敲响,但这一次的、却没能够将整个法庭安静下来。所以审判长连续喊了四声肃静。
“被告证人,你所在的地方在学院路,那里除了有一个废弃的厂房就没有别的建筑了。你怎么可能在那里约会?”
在法庭安静下来后,公诉人立刻向证人问出了问题。
“我就是和她在厂房里。那里有一些员工宿舍。要知道之前那里就是鼎兴药业的厂房之一,主要负责药品包装盒的生产。后来因为设备老旧等原因,厂房停止使用了。”
“我再问一个问题,刚才的视频明显是偷拍的。你知不知道自己被人偷拍了?”
“一开始不知道,后来知道了。这是我们那另一位销售副总安排偷拍的,他是我竞聘销售总监的对手之一。”
“那视频里和你通话的人是谁?”
“这个问题我无权回答。”
“审判长,我问完了。我觉得证人的证词不能直接的证明他当晚就在事故现场。所以我有理由怀疑证人所说的一切的真伪。”
“被告证人,被告律师,你们是否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证人当时就在事故现场?”
审判长看向了稳如泰山的孙沁菲以及王楠问道。
“有。我要求第二位证人上场,请审判长。”
“准许上场。”
在审判长准许第二位证人上场的时候公诉人就意识到自己已经彻底的输了。因为作为一个参与多次审判的公诉人,她已经猜到第二位证人是谁了。
“请问证人的身份。”
第二位证人是个和王楠一般年纪的人,在他达到证人席后审判长开始进行询问。
“我是鼎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副总张凌。”
“请证人进行陈述。”
“我和王楠在竞聘销售总监。为了能够获胜,我不择手段。为此我一直在跟踪他,希望获取一些有用的负面信息。11月8日晚上我一直跟踪王楠来到了天青大学。之前就有传闻他有一个小三就读于那里—”
“被告证人,我们在说11月10日的案件,你说的却是11月8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