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会与你分离凄绝的戏
要决心忘记我便记不起
明日天地只恐怕认不出自己
仍未忘跟你约定假如没有死
就算你壮阔胸膛不敌天气
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就算你壮阔胸膛不敌天气,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
爱过的人!
就算你变得面目全非!只要看一眼,就知道是你!
那是一种熟悉。
印刻在记忆深处的熟悉。
条件反射般的熟悉。
爱恨缠绵、痴男怨女。
多少人曾经相互约定?
还记得和他
她的约定吗?
“还记得当天吉他的和弦
还明白每段旋律的伏线
当天街角流过你声线
沿路旅程如歌褪变
忘掉天地仿佛也想不起自己
仍未忘相约看漫天黄叶远飞……”
《约定》A段和B段并没有太大差别。
稍有差异的重复了一遍。
最后那句“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可谓是引起了强烈共鸣。
“歌词写得太绝了。两鬓斑白都可认得你……认真的爱!一定就是这样的。”
“是啊,不仅一眼就能认得,只要听到声音就知道是他。”
“好温暖好温馨,却也好怀念。”
“想我的他了……”
“我什么时候能脱单啊?”
此刻弹幕密密麻麻。
《约定》发表于1997年。
25年过去,如今听来依然动听。
那种真情实感的流露,真的可以穿越时间和空间。
那个年代的作品仿佛总是这么用心。
乐坛发展到现在,却越来越难出现这样用心的音乐了。一切求快,向着快餐式发展。
这大概也是很多人喜欢听老歌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