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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2页)

又见这年轻人长相不错,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心想这老王家倒是人多,有王掌柜那样八面玲珑的,也有这样满身书卷气的。

这王十四倒不像是个普通伙计,反而更像个学堂里的学子。

等再稍稍攀谈,楼欣月才知道,原来这王十四,之前就一直在城中的书院里念书来着。

不过等过了年,王十四就不再念了。

王家族里的年轻人,只要能念书,就都供着,就是有个年限。

超过十年,还没考中秀才,或者没考到书院里月考前五,那族里就不会再出这个银子了。

王十四虽然考中过童生,但秀才却考了两回都不成。

正好今年也满了十年之期,王十四自觉科举无望,索性回族里做个营生,也好挣份工钱养家糊口。

因王十四在族里算是念书还不错的,族老们便让他年后去栖云城东郊的华泽镇上管书铺子……

楼欣月听他提起华泽镇,就觉得有些耳熟,只一时想不起在哪里听过。

等又闲聊了几句,这才想起来。

那位常写女子当主角的东华小生,可不就家住华泽镇么?

因就笑着提了一句。

“华泽镇上,倒是有位写话本的行家。”

她一提,王十四也就想起了。

虽然这些年,他都在书院里念书,可书坊是王家最重要的产业,身为王家子弟,哪怕是那些话本都不一定看过,但书名和作者起码是了解的。

“楼先生说的可是东华小生?”

那东华小生是栖云城东郊的本地人,本名叫贺秀贞。

当然了,她夫家姓任,她都成亲二十来年了,在镇上人称任贺氏。

任贺氏夫家原本也算得上小康,田产铺子都不缺,也有几个奴仆下人使唤。

只可惜任贺氏之夫任大为人糊涂,不但没有经商之才,也没有自知之明。

短短十年,就将家业给败得差不多了。

最窘迫时,一家人差点连祖宅都保不住了。

任贺氏的婆母生了病,都没有钱请大夫。

得亏任贺氏急中生智,将自己早年闺中写的游戏之作,拿去书坊里卖了,得了十两银子,这才解了燃眉之急。

当然了,这书坊收话本,也不是顺顺当当,去了就收了的。

也是任贺氏病急乱投医,连跑了几家书坊,这才有青溪书坊慧眼识珠,花了十两银子买下了任贺氏的书稿的。

任贺氏在闺中才思敏捷,文采斐然,又有闲情逸志,因此再接再励,接连写了四五本话本。

这些话本可不就都卖给了青溪书坊。

栖云城里能写话本的读书人并不少,但是专门为奇女子立传的,也就只有东华小生任贺氏。任贺氏从话本中得了好处,自然也就拿起久已不动的笔,继续写起了闺阁话本。

青溪书坊慧眼识珠,算是为栖云城的话本开创了个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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