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利尔接过一份报纸,随意地扫视了几眼。真没劲!
他有些火了,一把把报纸摔在地上,狠狠地踩上了几脚。
那个小童是见识过的人,趁他踩报纸的时候飞也似地逃走了。
当然,欧菲利尔这样地感到无聊在旁人眼中看来纯粹是因为他游手好闲。
欧菲利尔是个混混,准确地来讲,是“乔治水手”后街的混混头子,也算是个有名人物,仅凭收的保护费就吃得上好几壶的了。
沿着水手后街向前直走五百六十步再右转弯,就可以看见莎卡拉卡酒馆的显眼招牌。
这儿不是欧菲利尔常来的地方,他更爱去另一家他叫做玛丽莲的小情妇开的店,不过偶换换口味也不赖。
”来一杯有点新意儿的。”他径直走到柜台边坐下。
该死的,他连喝什么也不知道了。
店里的人大都认识他,全都大气不敢出。
欧菲利尔扫视着店中的人,最后目光集中在一个生面孔上。
“你,就是你,给我过来。”
一个戴着帽子的小个子男人战栗着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我……我吗?先生?”他的名字叫做威尔海姆,是老板的侄子,只是来店里打下手的。
欧菲利尔不耐烦地摇了摇头。
“蠢货,我是说你边上那个白发鬼!”
他指着边上的一个确乎是白色头发的男人叫嚷道。
没有一点犹豫,那个被叫“白发鬼”的男人腾地一下站起身来,听话地走到了欧菲利尔跟前——
于是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聚集到他身上:
咋一看,这位被叫起来的不幸仁兄是个完全不像会来这样不入流的地方消费的体面人士:他头戴一顶黑色高帽,身着做工精细的大衣,靴子更是不必说,脸上挂着的一副眼镜闪闪发光。
——这是哪里来的老爷呀?欧菲利尔沾了他顶上人的光,连老爷也敢如此怠慢了?
似是发现了大伙的不解,欧菲利尔更加不客气了。
“仔细瞧瞧!全是破烂货。呸,一个白发鬼还以为自己算老几了!”
于是人们擦亮眼睛,发现事情真如欧菲利尔所说那样:外套打着补丁,高跟靴表面暗淡无光——连个擦鞋的钱也出不起么,帽子像里面垫了纸板。眼镜,或许也只是俩玻璃片加上支架罢!怎么会是去店里面,要那老板亲手花上好几个时日磨制而成的呢!
不用说,这男人是个附庸风雅之徒。但人们明白,就算如此,这也不是他遭受如此屈辱的理由。
“呵!我最讨厌你这种人。没点正形,又以为自己有几根葱了!你能唬得了别人,唬不着我!”
欧菲利尔歪歪自己的胖脑袋,又咳咳嗓子,像是要发表什么重要讲话。
“酒馆,就是该喝酒的地方。大伙都清楚吧!”
众人鸦雀无声。欧菲利尔不满地撇了撇嘴。
“可是你们看看,这家伙在喝啥!”
他径直走到这白发鬼刚刚就座的位置边上,抓起杯子狠狠摔在地上。似乎能听见那个之前的冒失小矮个悄悄地哀叹了一声。
鲜红的汁液溅了一地。
“这是什么?是葡萄酒吗?哼!你可别想骗过我的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