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没事吗?”总监还是不放心的问。
“真没事。”我笃定的说。
“好,明天晚上我就过来陪你啊。”总监疼惜的说。
“那好吧。”我答应,因为知道推脱不掉,总监说要来,就肯定就会赶过来。
“嗯。”总监的语气挺失落的。
“现在是晚饭时间吧,你们肯定要一起去吃晚饭吧。”我催促:“不要多说了,免得错过吃饭时间。”
“那我吃完饭再给你打过来。”总监说。
“好。”我爽快的答应。
说:
收到久久的美酒打赏,继续保持三更,今晚还有一更
有小伙伴们,可不可以点播跟铭哥的朋友相处,还有婆媳间相处,还有婚后生活。
哈哈哈哈,可以点播
165果然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喜欢你(谢谢久久的美酒)
昨天打过点滴后,背部没有那么痒了。感觉稍微舒服了些;不过脸上的小红包简直熠熠生辉,尤其是两颊,远看就像两坨高原红。
真是丑死了,我带着口罩,出门前说:“妈,我去打吊针了。”
“待会。”老妈喊道。
“怎么了?”我回头问。
“你不在家的时候,来一个包裹到了,本来想打电话告诉你的,后来给忘了。”老妈说。
“什么包裹啊?”我疑惑。
“好像是一本书。”老妈在抽屉翻出一袋东西递过来。
我接过看了看,竟然看到寄件人栏目里写的是前男友的名字!
奇怪,都这么长时间没有联系了,他会寄什么东西给我啊?
我转身出门,撕开包裹,取出里面的东西,厚厚的一踏纸,竟然是我读大学时候写的稿子。
话说每个少女都有一个梦想,刚进大学的时候,被社的社长忽悠了一通,就天真的加入了学校的社。
后来发现社的作用,就是每天无偿给校报写稿子,给广播站写稿子,给校刊写稿子。
除此之外,成员每周必须创作一篇诗歌,散文或者小说,在周末花一天的时间进行交流。
现在想想,尤其是周末的交流会,简直天雷滚滚,但是当年不是怀揣着的梦想嘛,写小说写的那叫一个起劲,经常写到半夜。
仔细回想起来,这还是导致我跟初恋分手的因素之一呢,当时太过沉迷于写小说了,根本就没有心思搭理他,电话不接,短信回去,也不愿意跟出去玩,后来就分了。
不过就算初恋离开,没有能阻止我的梦想,到读大二的时候,当初我们同进社小伙伴纷纷发现极其坑爹,全部都退的干干净净,只有我还坚守在里面。
前男友曾经看过我写的稿子,然后嘲笑小说完全脱离现实,诗歌酸的倒牙。
不过我还是坚信自己写出来是有价值的,每写出一篇文章,都会打印出来留作纪念。
还记的大三搬宿舍的时候,将稿子落在前男友寝室了,三番四次要求他送过来,结果他都给忘了,真没想到现在他会直接寄到我家里来。
后来前男友沉迷于打游戏,我有时候陪着去网吧,就坐在旁边,开一台电脑写稿子。
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诊所,我坐到位置上,等待医生给我挂点滴。
随手翻开几页纸,仔细的了两眼,是大一时候写的小说,神奇的是里面的男主角叫何铭,女主角叫菲菲,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