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妻子名下的海外银行卡呢?”
李娜话锋一转,拿出那张标注着五十万美金汇款记录的流水单,
“去年洪晓从滇省回来后,这笔钱就进了账户,汇款方是洪家的海外代理人,你怎么解释?”
陈严的眼神微不可察地闪了一下,指尖悄悄攥紧了裤缝,但语气依旧平稳:
“我妻子的银行卡?她前几年在海外做过代购,这笔钱应该是客户的货款,具体是谁汇的,她记不清了。再说,银行卡是她的名字,我从不过问她的财务往来
——
李局总不能因为我和她是夫妻,就把她的事算到我头上吧?这不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则。”
他甚至主动抛出法律条款,把
“举证责任”
推回给李娜:
“《刑事诉讼法》规定,定罪需要‘确实、充分’的证据,李局现在拿出来的这些,要么是孤证,要么是间接推测,连‘高度盖然性’都达不到,更别说‘确实充分’了。我知道你们想查洪家,但也不能拿我当突破口,硬凑证据吧?”
李娜心里清楚,陈严之所以敢这么硬气,是赌定警方的证据链存在
“致命缺口”:
老周的证词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监控截图无法证明争执与
“特殊货物”
有关,洪晓的行程有
“商务合作”
作掩护,海外银行卡的汇款也能被推给
“妻子的代购业务”。
每一份证据单独看,都能被他用
“合理理由”
化解,而警方目前还没有能将这些线索串联起来的
“关键证据”。
更重要的是,陈严知道洪家的
“后手”——沿海的物流园已经销毁了与
y
市相关的记录,滇省的走私团伙也暂时停了业务,警方就算想追查,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新线索。
只要他扛住不交代,警方最多只能以
“洗钱罪”
起诉他,洪家也承诺过,会帮他找最好的律师辩护,争取从轻判决。
“李局,要是没别的证据,我想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