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温千岚以往未修炼血体系,仅是以炼血法门开出血窍,尚未藏星,那其炼血的本领会很有限,何况是不务正业懒于修炼的两只蠢狗了。就算吸食了充血,也多半是充当食物,好似人吃猪血糕,补充消耗的速度,不会赶得上吃虫肉来的快,毕竟两狗的习性,非以血为食。
事实却非如此,两狗能很好的将虫血,转化为狗身的力量。
其之关键原因,是染血的反牙。
哈士奇的反牙天赋,就洛云依现有的见识来看,是为残损之能,能对种种事物,造成残损,包括法道在内。这不仅能轻松咬破虫子的甲壳,结合炼血之能,可以打散血的力量,如同把食物嚼碎方便吸收。仇风缘于凶神之仇,其天赋仇血,正是发挥血与魂的力量。
如此,种种因缘际会,促成了两狗吸血炼血的本领。
哈士奇与青霜,不是用嘴巴吸血,是用獠牙吸血。
得用水缸来盛放的虫血,被小小的反牙吸尽,转化为所需的力量,送达狗身。
两狗得到的补充,比之食用冰星晶、火星晶,还要温和与迅捷。
辨出此些,洛云依由此猜测,温千岚欲在三窍藏入龙血星魄,几度壮大自身,再谋三系。
“饱呐、饱呢!”
一狗吸光了二十余只星虫的血,哈士奇与青霜吃饱喝足,神采飞扬。
狗身又是懒洋洋的,它俩懒得再杀虫,屁颠颠跑回洛云依的身边。
“大美人。”
“大美人,本哈腻害吧!”
狗脸谄媚,两狗一副邀功请赏的架势。
“腻害毛。”晴雨灵鹤鄙视的很。
见不着面时,它想念二狗子,现在整日混在一起,它看见蠢狗就想揍。
洛云依向来是言出必行,怎会唬骗俩蠢狗,以法力编织了两块彩色脖颈,给两狗系上了。
两狗的喜好,除了吃,以及恃强凌弱,便是臭美,够脖子系上脖巾,两狗的胸脯挺的更高昂。
洛云依不会厚此薄彼,也编织个脖巾,给晴雨灵鹤系上了。
“吟……”晴雨灵鹤嫌弃,又不能直说。
瞧两狗得意的蠢样,晴雨灵鹤更为嫌弃,“二狗子、小蠢霜,刚才有人惹依姐姐生气。”
一听这话,两狗当场炸毛。
特别是哈士奇,狗鼻子往外喷寒气,“哪个小鳖犊纸,敢惹大美人生气,本哈去揍屎他!”
“揍死他!”青霜煽风点火。
它俩来此,乃是奉命保护洛云依,两狗出去浴血奋战一小会儿,就有大胆狂徒敢惹大美人生气。
目中无狗,岂有此理!
“是谁,是哪个小王八犊纸!”哈士奇撸胳膊挽袖,狗眼转圈寻看。
“是谁!”夫唱妇随,青霜扯脖子叫嚷。
好在,洛云依的感应笼罩周遭,隔绝探查,第才等众只能见到两狗在张牙舞爪,听不着狗嘴在叫嚷什么,据此甚远的敖恕,也是探知不到。洛云依浅笑安抚道:“算了,二狗子霜霜,小事一桩,无需置气。”
她乃堂堂紫瞳天女,再怎样,也不至于让两条蠢狗替她出头。
龙人敖恕,是藏完五星的青瞳真君,仙索十星的功臣名将,亦不是两狗可以去辱骂的。
这时,晴雨灵鹤开言了,“你俩不行,那家伙老厉害呢,一手捏死你俩傻狗,你俩得找同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