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呜……”闻言,哈士奇困了,又抱怨道:“呜大兄弟,哈时候去找大美人,本哈想大美人,想大鸟,早知跟泥吃辣么多苦,本哈就和大美人享福去呐。泥瞅瞅,本哈过滴是狗日子吗,狗生艰难呐……”
提及洛云依,温千岚不由默然。
平时战斗不休,提心吊胆,他无心去胡思乱想。
现一空闲,说不想念,二狗子都是不信。
快了、快了。
只要藏入冰星魄,就可以扶摇而去,从雪蛛星脱困。
和二狗子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时间过的飞快,未出变故,未有火虫子来骚乱,金赤成功将火星魄藏入了心窍。",g,"岩浆的沸腾加剧,浆流在拱起。
一尊金铁巨人,在翻涌的岩浆中,站起了身来。
该金铁巨人,浑身是炙热的暗红色,挂着粘稠的铁水,凶悍燥热之气铺漫,搅动烟云翻旋。
不算星空翼的话,火巨人温千岚,不及其脖颈加头颅的大小。
“呼……”金铁巨人一呼气,喷出的是滚滚火焰。
他,正是藏火星魄入窍的金赤。
火星魄在心窍,澎湃的力量四通八达全身,其之身躯,是几十倍的激增。
侧重不同,增长存在差异。
温千岚为藏火星魄入左翼,得增长最多的,是星空双翼。
金赤为藏心窍,最得火星魄之力灌溉的,是整个身躯。力量过盛,他想缩小身躯,也是做不到。又由于他是金铁之躯,炙热的力量,使得其身躯在融化、凝固、再融化着……
“很好!”温千岚三目一亮。
他不怕金赤的实力一旦超过了他,会对他不利,二人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必须同仇敌忾的联手,才能活得久些。对方唯有指望他,才有希望从雪蛛星脱困。那么对方越是强大,当是越好。
从岩浆中走出,坐在焦石上,瞧着皮肤融化为铁水流动的双手,金赤沉然道:“下一步,怎么做?”
藏入火星魄,力量在身躯充斥奔腾,强大是强所未有的。此刻,若让他去找冰仙虫王决一死战,他无甚不敢。
细致地感知下对方的状态,温千岚的声音,亦是沉然,“你我二人合力,有望干掉冰鬼老虫。”
比较实力的强大,他与金赤比不了冰仙虫王,他与焰虺虫王联手,才能与之旗鼓相当,何况金赤不如金瞳焰虺强大。不过,他俩是星君,有不凡的本领。早前,镰恶虫王且是凶悍,可那次若不弃洞而逃,它迟早会温千岚与风丽等人,一点点地创伤至死。同理,他与金赤,可以不断创伤冰仙虫王,直至击毙。
只是,期间会困难重重。
首先,冰仙虫王不止自身强大,还率领着海量虫军。
虫子大军的进攻,比之虫王更为可怖,他俩若被淹没,将尸骨无存。
再者,冰仙虫王不会老老实实地,和他俩在炎地打疲劳战,发觉不妥,回返寒地,他俩追杀不得。
谋事在人,温千岚早做了考虑,他接着说道:“为今之计,是先不和它杀,尽量保持隐忍,在炎地与它兜圈子。期间,尽量收集火星魄,待你我藏星完成,再择地,和它一决胜败,用火星魄先在它肚子里炸一下,你我再从外攻打,不信杀不了它。此为理想计划,若出岔子,另见机行事。”
除了这么做,他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地利必须要占据,若有可能,利用岩浆布个困阵,再布个幻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