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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策新并江东所诛皆英雄豪杰以吾观之必死于匹夫之手(第3页)

不管是哪一种口号,都是统治者的一种舆论宣传手段。

但唯独孙吴政权没有。

因为孙策这个政权创始人,他创业初期非常尴尬。

他自己不是独立的军阀,军职也低,只是袁术手下的折冲校尉。

他攻打江东之地,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而更重要的是,他打下这些地盘,如何去封赏手下有功的军官?

孙策总不能封一个比自己官职还高的军官,给手下将领吧?

之前吕范担任湖熟相时,都还是借着丹阳太守周尚的手,才给封出去的。

所以,孙策此时能够给予手下将领的封赏,只有两样东西——

财物和士兵。

于是,孙策采用了“授兵制度”。

这是基于孙策自己无法给手下,封官许愿这一尴尬现实而出现的。

而并非是孙策脑门一热,胡乱做出的制度创新。

授兵制顾名思义,就是直接把士兵给你,作为对将领的奖赏和肯定。

比如在征讨祖郎的战役中,程普就曾于乱军中救出孙策。

于是孙策“增兵两千”,授予程普。

那么这两千人就成了程普的私家军队,而不再是孙家军了。

值得一提的是,

孙策最初的时候,并未想过要完全采用授兵制。

他只是单纯想把军队的指挥权,作为对将领的褒奖。

但由于孙策创业之初,战争太过频繁,有不少将领都立下了赫赫战功。

那么授兵制,授给将领的士兵,渐渐地就变成了世袭的私兵。

比如程普那两千余名士兵,就可以传给他的儿子程咨。

不过士兵是有寿数的,

如果这些士兵战死、病死,亦或者逃亡,该怎么办呢?

那么只要你的部曲没有满编,便可以自行招募,把军队招满。

但不能超过原先给你定下的数目。

不过,这样一来又衍生出了一个新的问题。

那就是,这些士兵既然成了你的私人部曲。

还该不该由孙策出钱粮,帮你养兵?

答案当然是不能了,毕竟这是你自己的私兵,应该由你自己发粮饷。

严格来说,他们已经不是我孙家兵了。

可凭借将领一人之力,又如何养得起几百上千,这么多的私兵呢?

比如吕蒙就曾,“阴赊贳,为兵作绛衣行縢。”

即吕蒙为了给士兵置办军服和绑腿,甚至得去赊贷借钱。

江表十二虎臣的陈武,他的儿子陈表更是,

——“家财尽于养士,死之日,妻子露立。”

也就说陈武给儿子留下的士兵太多,以至于陈表得散尽家财来养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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