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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这和路边捡只狗起名叫骨头有什么区别(第3页)

姜绯立刻晃了晃自己的腿:“我能跑能走!绝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

旁边听到两人谈话的荆花突然嗤笑一声,语气里带着股刻薄的亲切。

“我的傻堂妹,我们在外面觅食可是东躲西藏的,你的脚一不小心就会跟不上,到时候要是被丢下了,可别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了……”

荆花是原主第三十八个姨妈的女儿,算是原主的堂姐。

她还是现任觅食小队的副队长,虽然只是个小官,但在新生代里,是前途最敞亮的了。

属于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但不知为何,她对姜绯似乎总抱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敌意。

姜绯皱了皱眉头,一双漂亮的红宝石般的眼睛发出坚定的光芒。

“那就把我丢下好了!因为,我一定会找到回家的路!还会找到不需要逃跑就能获取食物的方法!”

她一个21世纪的优秀员工,做得了牛马加得了班。

连死了都能重新复活到这个异世界来!

她就不信,自己会找不到路,带不了吃的带回来!

荆花被她突然强硬的态度给哽住了,脸上似是而非的笑都僵硬了。

这个红萝卜……怎么最近两天性格好像有点变了?

明明以前都是个没存在感的脆皮,打两下都发不出声音的那种闷葫芦。

“……堂妹不听劝,那我也没办法了,祝你顺利吧。”

说完,荆花转身离开,把用大荷叶包着的“口粮”,全部塞回到了自己简陋的小屋处。

白萝卜着急地眨了眨眼睛,看向姜绯。

“红宝,你荆花姐姐现在是队里的副队长,平常能带很多吃的回来,你别和她起冲突,保不定她能给你多几根草呢!”

姜绯看着原身的母亲,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

这个母亲对孩子还算负责,平常总会分一半吃的给她这个“没用的孩子”。

就是性子太软,明明是上任族长的女儿,最显贵的身份,却没有一点领导力。

导致现在快四十岁了,还只是觅食小队一个普通的队员。

“妈妈,她荆花入队这么多年了,哪里有帮扶过我们一点?就算对她客客气气的,她也不会分我们一点好处的。”

“唉……你……”白萝卜一时也找不到反驳姜绯的理由,只能站在旁边唉声叹气。

姜绯看着自己“母亲”那张皱着眉头的脸,发呆了好一阵子后,终于问出了那个她最在意的问题:

“妈妈?为什么她能起名叫荆花,我却叫红萝卜啊?”

这和路边捡只狗,起名叫骨头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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