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榆摇头,“不了,我没耐心照顾,养了对它们也不好,要是有野猫过来就喂一喂,就当是半只我的猫了。”
盛野被逗笑了,但还是认真地说:“你要是想养就放心养,我帮你照顾。”
林向榆愣了一下,还是拒绝了,“等过几年吧,现在我还年轻,养了说不定还得送它们走,我舍不得。”
盛野没再问,只说:“那你决定养的时候记得跟我说,我也养一个,还能让它们作伴儿。”
林向榆就笑,“好啊,猫有猫朋友,狗有狗朋友,我有你作伴。”
盛野手上动作一顿,没克制住,直接笑出了声,“你说得对,你总是有我作伴的,一直。”
直到半夜,盛野还在回味这句话,心里隐隐有些后悔,当时怎么就没录下来呢?
甚至他暗戳戳地想,万一他没追上人,这句话就是尚方宝剑,当不成伴侣,总不能连朋友也没得做,无论什么关系,他都想陪着林向榆。
第二天,盛野起了个大早,换了身耐脏的衣服就去了菜地,说是今早要摘菜,但林向榆十有八。九起不来,还是他来吧。
他干活一向利索,没多久,就挑拣着摘了大半儿,想着林向榆要送人,还特地洗了洗,干干净净地放在了篮子里。
林向榆爱买些小玩意儿,这篮子就是他逛街的时候陆续买的,盛野昨天瞅了一眼得有十多个,现在用正好。
活干完,他又回房间把脏衣服换了下来,才下楼做早饭。
今天做的简单,就煮了蔬菜粥,又炒了两个小菜,拌了黄瓜,还给林向榆的半只猫煮了鸡蛋。
一切准备就绪,他才上楼叫林向榆起床。
敲了半天门,房间里才传出来林向榆的嘟囔声,“门没锁。”
盛野一听就推门进去了,轻手轻脚地走到床头,看着林向榆把自己埋在被子里,就露出后脑勺,盛野没忍住伸手摸了一下。
发丝有些柔软,摸着手感很好,不像他的那么硬,但盛野不敢摸第二次了,担心被林向榆发现。
“不早了,要起床了吗?等会儿夏子昂他们就过来了,你今早不是还要出门。”
被子里传出来一声长长的叹息,林向榆没什么起床气,但昨晚熬了夜,现在是真的起不来。
盛野无声地笑了笑,眼角的细纹都出来了,“要是实在不想起就算了,下面有我看着,菜我摘了,你一会儿醒了自己去送。”
林向榆探出一只手,比了个OK的手势,又立马缩了回去。
看他实在是困,盛野没再打扰,轻轻地关上门就走了。
最后,林向榆拎着菜篮子出门的时候都快一点了。
大伯家不算远,他也懒得骑车,就走路了,走着走着突然想起今早的事儿,他摸了摸额头,脸也红了。
林向榆想,下次还是定个闹钟吧,这么大人了还赖床被撞见,他摇摇欲坠的面子都掉光了,还好盛野没笑话他。
除了这点小插曲,总的来说,和盛野一起住还是很愉快的,有盛野在,林向榆完全不用考虑吃什么的问题,饭桌上也不会出现他不喜欢的菜。
认识的时间越长,林向榆越是感慨,盛野做的饭是真的很好吃,好吃到他愿意重金聘请盛野当厨师那种。妻0旧四刘3漆伞聆
盛野住了四天不到,林向榆就发现自己胖了三斤,他站在体重秤上陷入了沉思。
要是早知道,他绝对不会把健身课停了。
这几天,盛野只要没什么事,都不会离林向榆太远,这会儿自然也发现他站这儿一动不动。
盛野走过来,看着体重秤上亮起的数字,问:“这是怎么了?瘦了吗?那今天晚上做点好吃的补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