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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章完结106(第2页)

“所以你就这么相信他?”

“那不然呢?难道他会跟那个邪教头子同流合污?可能么?”

“……”唐仇沉默。

倒确实不大可能,毕竟裴思建和邪教头子可是不共戴天的灭门之仇。

“那你不用适应环境?”格尔木虽然是个繁华的旅游城市,可毕竟也是在高原,万一她出现高原反应怎么办?他很担忧。

“不用!去哪儿我都没问题!”许尽欢满不在乎。

是是是,她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水里去得,火里去得,还会怕什么高原反应!

呵呵,神仙了不起!

许尽欢和唐仇还在火车上一路摇晃的时候,裴思建则跟着解语花一起正站在路边看着小型的吊机把装在集装箱内的玉棺搬到一辆工程卡车上。

玉棺的自重就超过五吨,外面又包裹了近一吨重双层木板箱,用集装箱车一路从内陆运到了青海。这一路都是解语花亲自押车,不离寸步。听装车的工人们闲谈,他得知这家伙把自己也关在集装箱里,跟那口棺材待在一起,简直有病!

沉重的木箱被人用手扶着,小心翼翼的落下。两个工人立刻翻起工程车上的防水布,把木箱严严实实的包裹好,再用手腕粗的麻绳结结实实的捆住,固定在车后斗里。

亲眼看着玉棺安然无恙的上了卡车,解语花凝重的表情才略微放松,轻吁一口气。

相对于解语花对玉棺的小心和重视,裴思建对这口棺材里装的那个东西丝毫也不在乎,甚至还觉得厌恶。

他在格尔木等了他快一个星期,如今终于见面了,正好谈谈正事。于是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车,示意到车上谈。

在格尔木待了半个月,他的脸已经被高原的紫外线晒得开始发红。提早到达是为了提早适应,高原反应可不是闹着玩的,弄不好就要出人命。

刚到的头三天他还是出了一些状况,头疼,耳鸣,还流了鼻血。幸好早有准备,应对及时,三天之后这些状况就都消失了。

但即便如此他也不敢大意,适应高原环境要讲究循序渐进。症状消失了也不能贸然加大运动量,还是要一步步来。

可惜时间不等人,半个月还是太短了。幸而很快他定的车子就到了,一辆悍马越野车。以车代步,他可以开始扩大活动范围。

在藏区,普通的车子是不顶事的。越野车是藏区必备的代步工具,就如同以前的牦牛和骏马一样。

昆仑山下的戈壁滩又格外的“吃轮胎”,路上的石子都跟刀子似得,又尖又锋利。普通的越野车开过去,不出百公里必然爆胎,根本吃不消。在这条路上行走的老司机,没有一身换胎的好本事,那可就别走了。

而且昆仑山是长年冰封的雪山,冰雪消融的时候,山谷就会变成河川。久而久之,道路和河滩就并在一起,平时下个雨,原本可以开车的地方就全成河流。

普通户外用的越野车根本无法应对这里恶劣的路况和复杂的自然环境。

悍马是美用越野车供应商,在越野车这一块响当当的霸主地位。这种高底盘大马力浑身硬邦邦的筋肉油老虎是每个男人心中最狂野的追求。

事实也证明,悍马很对得起外界对它的赞誉。开着这辆筋肉油老虎,这戈比荒滩的路从来都难不倒他。

除了,太耗油!开出去必须得在后备箱里多备两桶油才行!

然而一脸秀气的解语花看到他这辆悍马之后,却是呲的笑了一声。

这笑声一听就带着嘲讽,仿佛他的悍马不是一个风里来雨里去的硬汉子,而是一个花枝招展的小娘们。

这让裴思建很不爽,心想怎么着?悍马都不够彪悍硬气,那他还想开什么车?粉红色的甲壳虫吗?

解语花多精明的人,看到这辆车就知道裴思建想要标榜什么。一个整日坐在办公室里摆弄电脑和资料的年轻俊才,想要玩一把狂野户外探险时,所能想到的选择毫无疑问就是悍马。

因为它名气响亮,外表酷炫,而且机动性也确实不错。

但是……这依然只是城市精英一族的自以为是罢了。

靠着他这辆“小悍马”压根就到不了目的地!那地方可不是现代文明能轻易触及的所在!

轻笑一声,他也不戳破裴思建的“幻象”,而是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说道。

“走吧,我带你去见个人。”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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