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说的极是,在下也是这么想的。”
“先前的白嫖案也说了,只要同意就不算构成强奸罪了,所以李四应该不算强奸。”
李二听完。
还没有说话。
正想点头。
另一边的魏征倒是忍不住了,站了出来。
“诸公此言诧矣!”
“李四是在张三的教唆下,前去勾引的张三儿媳妇,有受人指使的前提,有此前提下怎么能算作是双方心甘情愿呢?臣认为应当是算作强奸罪!”
魏征说完。
房玄龄也站了出来附和。
“陛下,臣也认同魏征所言。”
但很快旁边又有人反对。
“邓国公、魏国公你们的言论貌似有些偏差吧?律法是要严明的,同意了就是同意了,怎么能因为其他因素而随意更改呢?”
“那难道有人把刀架你的你脖子上,让你把身上的钱都自愿交给他,也算自愿交给吗?”
“这两个案件哪能一同并论,你说的那是抢劫!”
……
很快。
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讨论。
一时之间。
朝堂上唾沫飞溅。
张牙舞爪。
就差动起手来了。
而众人的意见也逐渐的分为了两派。
一派以长孙无忌为首。
认为:女子和李四之间发生关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实行的,所以构不成强奸罪。
另一派以魏征为首。
认为:李四是听了张三的话之后才去勾引的女子,如果没有张三的介入,两人之间根本不会发生关系,如果女子知道李四是张三派去勾引她的,那么他们二人根本就不会发生关系了,所以算作是构成强奸罪。
李二看着吵成一团的众人。
十分无奈。
本意是想场外求助一波。
怎么反而场面变得更加混乱了起来?
最终。
李世民还是选择了相信长孙无忌。
毕竟有先前的白嫖案作为案例。
李二也认为,双方只要同意,哪怕其中有诈骗因素也构不成强奸罪。
李二点击了【选项二:没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