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文学院院里呼和声不断,起早就有几个精力旺盛的学员在篮球场打篮球,这地方比楼上的教室利用率还高。
于华昨晚熬夜熬得太晚,早上又被篮球场上的声音吵醒,精神萎靡,洗了把脸,揪下嘴唇上的干皮,就往食堂去。
刚进食堂,他见刘振云、谟言、迟子建几人坐在一桌聊得热火朝天,打了饭便凑了过去。
“聊什么呢?”
于华问。
迟子建说:“聊得奖的事呢。”
听到这话,于华立刻精神了起来,大家都是青年作家,对得奖这种事都有很强烈的企图心。
“谁得奖了?”
刘振云说:“朝阳得了美国的纽斯塔特国际文学奖。”
刘振云在鲁迅文学院上课是走读,吃饭倒是在学校,毕竟是免费的。
昨天下了课他便被李拓喊去了小六部口胡同,在小六部口胡同待了一夜,今早没回家,直接来上课了。
“纽斯……”
于华没重复上来。
迟子建提醒道:“纽斯塔特国际文学奖。”
“这奖很有名?”
“号称美国诺贝尔文学奖。”
迟子建科普道。
“嘶~”
于华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牛……啊!”
于华很想说一句“牛逼”
,可隔壁桌正坐着他们班的女神严歌苓呢,他没好意思,临时改了口。
“是挺牛的!”
迟子建正说着话,他们班里的洪峰闯进食堂,手里挥着一张报纸,“你们看了没?许灵均得了个美国的文学奖!”
“振云刚才跟大家说了,昨天他还去了小六部口胡同。”
于华说。
洪峰抱怨道:“振云你太不厚道了,这种事怎么不叫大家一下呢?”
“我也是回家之后才接到的电话。”
众人嘁嘁喳喳的聊起林朝阳得奖的事,大多是刘振云在说,他昨天参加了林家的聚会,对纽斯塔特国际文学奖的了解比大家多了不少。
正当大家讨论得正欢的时候,一旁慢悠悠吃完饭的严歌苓开口说道:
“振云刚才有两句表述不对。”
众人齐齐看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