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是老荣,跟这帮偷儿对上,那就必须见血。
切指剁耳定输赢。
庄严手里没刀,更不可能真去剁人家手指和耳朵。
但总有办法,想来这群老荣,就肯定是团伙作案的。
现在的目标只有庄严一人,那老头,自然是最后一个出手的。
想要废掉一个人,不是非要见血的。
庄严一头扎进人群,哪人多就往哪走。
一个闪身,在一个人多的摊位蹲了下来。
就这么蹲着,挪到下一个摊位,给摊主的感觉,就是这是个认真看货的人。
但开口,居然是掏钱想买自己衣服。
得!看你给的钱多,衣服也好过我的,摊主自然答应。
等庄严再次站起来,头上戴了当地人的毡帽,衣服也换成了皮袄子,鼻子上还顶了个墨镜。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走的,在这么大的人流中,居然像条鱼一般,走的那叫一个游刃有余。
表面上是在看沿路的摊位,墨镜下,自然是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了。
他在找那个老头,如果是那个老头,只会是藏在某个地方指挥了。
不知不觉,庄严已经换了三套衣服。
但是依旧被老荣盯上,碰到了向他出手的两个偷儿。
一上一下,一前一后,两个刀片,带着寒光,一个扑面而来,直指面门,一个是冲着自己的左手。
哟!还挺讲究,真要切指剁耳啊?
庄严向右转半个身,同时蹲了下来。
就像真要跟右边的摊位有兴趣一样。
但是两只手也一前一后的闪电击了出去。
哎哟!
哎哟!
两声轻呼,两个偷儿只感觉手腕一麻,就再也提不起力气了。
但这俩像是发了狠,居然脚后跟磕下地,那皮鞋尖就弹出刀尖来。
同时向庄严踢去,庄严跟后面长了眼睛一样。
整个人失去平衡一样,就向后坐去。
心里还是叹息一声,自己还是心软了。
这特么。。。。。。
一屁股把两人的脚给压了下去,两只手也顺势向后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