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珠道:“让奴婢的小弟去,他黑黑瘦瘦的,吃多少都不胖,穿上破烂衣裳不用装。”
秦长宁知道那孩子,才七岁,机灵的很。
“太小了,太危险。那些乞丐能保住命,可都不是省油的灯。
而且,秋收以后,大批流民进京,会更危险。”
银珠道:“让奴婢的爷爷带着他,爷爷一直管庄子,皮肤黑。
去年大病一场后,也瘦得厉害。
现在天天在家没事,一直磨着奴婢的爹给他安排差事。”
秦长宁想了一下,道:“行,就让他俩去试试。
不能经常进出王府招眼,在北城买个小破宅子,给他们落脚。”
银珠笑道:“行,奴婢回来就去办这事。”
金珠也很高兴。
她还以为弟弟和银珠爷会露宿街头呢。
有个宅子,她可以将吃穿用度送到那里,他们不用受太多苦。
秦长宁嘱咐道:“让他们从乞儿里挑几个机灵能干的,收服做心腹,主要盯着苏锦书身边的人。”
她怀疑苏锦书也是重生的,或者有别的机缘,知道未来一些事。
盯住了她,说不定有意外收获。
乞儿大多都是孤儿,慢慢地收做己用,也是一股力量。
路过杏林堂,还没开门。
秦长宁知道晚上有值夜的大夫。
走到后门,敲门。
伙计开门,见是秦长宁,行礼笑道:“王妃来了,您请。”
秦长宁往里走,问道:“哪个大夫在?”
伙计回道:“闫大夫。”
秦长宁微笑。
闫大夫是她的师伯,医术虽然比秦明远还高,就是不善官场,是以没有考太医院。
还有一个很牵强可笑的原因。
他姓闫,跟阎王的阎同音,很多讲究人忌讳,有别的大夫选择的情况下,不想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