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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秦王初政(第6页)

吕不韦自杀而死后,他门下的宾客数千人私自将吕不韦葬于洛阳北芒山,参加送葬的人很多,场面很大。当秦王政闻知此事后非常气愤,认为这是借给死人送葬向自己示威,便下令对参加送葬的人分别进行惩罚。

“凡参与窃葬的非秦国人,全部逐出秦国;是秦国人的,并且爵位在六百石以上的,处以削爵、流放之刑。未参与窃葬、爵位在五百石以下的原吕不韦舍人,不夺爵,但要流放。”

这道命令便彻底清除了吕不韦势力集团。吕不韦死后送葬者之多以及秦王政的严惩,说明秦王政与吕不韦之间的斗争是一场为争夺国家权力的严重的政治斗争。

秦王政除掉了吕不韦,同时也摈弃了吕不韦治国的政治蓝图;他是要按照自己的意志,在法家理论的指导下缔造一个空前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大帝国。

世界历史大事记

由于迦太基政府的贪婪与愚蠢,一直拖欠从西西里撤回的雇佣军的军饷,激起了兵变,史称“无道战争”。这次兵变犹如一剂催化剂,一直被迦太基人压榨的利比亚人纷纷响应起义,整个起义如火如荼,很快席卷了迦太基全境,只有少数几个城市没有被激愤的起义者占领。迦太基政府被迫重新起用哈米尔卡。他使用攻心战术,以自身威望招纳敌军,并对拒绝投降者加以残酷镇压,最终在前237年平定了兵变。在此期间,罗马趁火打劫,占领了原属迦太基的科西嘉岛和撒丁岛,并勒索了大笔赔款。

延伸阅读

秦王政八年的一天,在咸阳的市面上,公布了一部书,这就是吕不韦组织其门人编写的《吕氏春秋》。在将此书公之于众的同时,吕不韦还贴出了一张告示,内容为:

欢迎对拙著给予指正,谁若能增、损一字给予千金的赏赐。

城门边上果真放着一堆黄灿灿的金子。吕不韦的这一举动,好比在平静的湖面扔进了一块巨石,整个咸阳城的人心,都给拨动了。千金,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按以后秦王朝统一度量衡之后的标准,1镒(20两)金子为1金,千金就是两万两金子,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是以商鞅变法时秦国统一的度量衡为基础而加以推行的,故前后的差别不会很大,甚至可能是一致的。吕不韦以如此巨大的金额来奖赏能增、损《吕氏春秋》一个字的人,不能不说是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

那么,吕不韦为什么要“千金悬赏”呢?

显然,对于政治家吕不韦来说,“千金悬赏”绝不是一个学术行为,想寻求什么一字之师,而是一个带有明确政治图谋的举动。又由于此举恰好赶在秦王政亲政的前一年推出,就更具有不同寻常的意味。吕不韦的真实意图,推测出来,不外乎两点:

一是测试一下自己在民众心中的“威望”,看究竟有没有人敢于向自己提出“异议”。这大概可以帮助即将结束“辅政”历史的吕不韦,调整和确立今后的政治策略。如果人们都是缄口不言,这在无形之中又起到了强化自己威势的作用。

二是为包含着自己各种见解和主张的《吕氏春秋》制造舆论声势,扩大影响,并最终影响秦王政。如果年轻的国王能够接受自己的主张,那么今后自己在名义上虽不再“辅政”,可在实际上,还将继续发挥辅政的作用。

10.礼遇士客

时间公元前237年

人物赢政、吕不韦

秦国统治集团向来重视任用外来人才。早在春秋时期就有大批秦地以外的有识之士投奔秦国,并得到重任,如穆公时代的晋人百里奚、戎人由余。进入战国时期,仍有山东国家的人土不断入秦,像商鞅即从卫国而来。可以说,正是由于春秋战国数百年间,秦以外各地、各族人士的不断融入,才使秦地人口素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商鞅变法之后,由于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大大地削弱了信任、重用宗室贵族成员的传统,特别是奖励耕战政策行之有效,国势蒸蒸日上,秦国更是吸引了大批东方国家的有识之士。

但是,在长期吸收外来人才的过程中,秦国一直是有所选择的。选择的标准越到后来越明确,就是欢迎持法家观点的人物,排斥其他观点的人。商鞅变法时焚烧《诗》、《书》,对“诗书辩慧者”(即从事文教活动的)和“言谈游士”加以压制。难怪荀卿游秦国,就指出:秦国“无儒”。

法家当然也是士的一种,但士是一个品类繁杂的群体;也惟有包括各种流别的人物在内,才会构成一个活跃的士的阶层。在吕不韦入秦以前,秦国一直没有形成这样的士阶层,当然,也更无人大张旗鼓地“养士”。

吕不韦当政期间,一改过去的人才政策和文化政策,而采取一种兼容并蓄的做法。在他出任相国之初,就在相府内建造了数以千计的高堂广舍,厨房内延聘了众多的名厨,首都和边城墙上挂起告示:欢迎各国和国内士人到相府做客。

吕相府招揽宾客的告示发布以后,天下士人纷涌而至。由后来成书的《吕氏春秋》看,汇聚到吕不韦门下的,包括儒、道、墨、阴阳、法、纵横、兵、农、名诸家门徒,另外还有一些思想博杂的人物。他们的到来,使秦国思想文化界的面貌有所改观。

秦国虽然缺乏养士的传统,但它的客卿制度,为吸纳和选用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所谓“客卿”,就是那些头上戴有光环的宾客。“光环”何来?来自于被授予“卿”这个荣誉称号。所以,“客卿”可用一个简单的等式表示:客+卿=客卿。

春秋战国时期,招徕和延聘宾客的现象,在许多国家都不鲜见。而来自异国的宾客,在一些国家得到重用的事例,也不胜枚举。正是在这种引进、选用人才办法的基础上,出现了客卿和客卿制度。

“客卿”一词,始见于《战国策.秦策一》“秦惠王谓寒泉子”条。该条言及:“客卿张仪。”南宋鲍彪注:“(张仪)魏人,仕秦。惠五年为客卿。”这是说张仪在惠文王五年(公元前333年)在秦国被拜为客卿。目前,虽然尚不能确考客卿究竟起于何时,又最先起于何国,但从现存的资料大致可以看出,客卿制度产生于战国中期,盛行于秦国。

客卿制度是战国时期国君为选用异国人才而特定的一种制度。其中秦国的客卿制度,发育得最为完善,实施得也最有力,从而为广泛接纳四方睿俊超特之士、选用各色异国卓荦人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秦国客卿制度的最大优点,在于真正做到了不论门第选拔人才,给人才以特别的尊崇和礼遇,同时又通过一定时间的实践和甄别,将所识之才安排到最适当的位置上。

前面说过,一直到吕不韦出任秦相以前,秦国不流行养士。但是,秦国一直有任用异国人为官的传统,在此基础上,到战国中期又形成了客卿制度。这不仅吸引了六国人才源源入秦,也使秦国走出了一条与东方国家存在一定差别的选拔、任用人才的道路。

世界历史大事记

“庇护制”(亦称保护制)是古代罗马的一种人身依附制度,约起源于公元前7世纪“三政时代”。当时,随着氏族内部分化的加剧,一些贫困破产的氏族成员便依附在氏族贵族的门下,成为贵族的“被保护人”。贵族成为保护人。被保护人与保护人的关系是世袭的,有吴种契约的性质。前者多为贫穷破产及无公民权者,托庇于后者门下,领取份地并为主献纳服役。后者属有财势的贵族,对前者亦负“保护”之责(如代其出席法庭)。罗马共和国时代,这种制度有所发展。保护人通常拥有大批被保护人,作为猎取利禄的工具,帝国时代特别是公元3世纪以后,这种庇护制逐渐流行起来。随着奴隶制危机的加深,贫苦农民在捐税繁重、官府欺压、社会动乱的情况下难以维持独立经济,于是纷纷把土地“献给”大土地所有者,求得“庇护”。被庇护者虽失去自由,为庇护者服役,但可以终身使用原来的土地,免受国家税吏的欺凌。公元4世纪末,在帝国境内庇护制的发展已经使皇帝感到忧虑。

延伸阅读

秦国的客卿制度有如下几个特点:

(1)客卿是一些具有荣誉头衔的高级宾客,有事时请出来,给以带兵、办外交、谋国政、决疑难的种种权力。但客卿不是一个正式的官职,也未作为一个等级列入秦国的爵秩。

(2)客卿按需要而设,没有数额限制。像秦昭王时,在秦国做客卿的人,见之于《史记-秦本纪》、《楚世家》、《穰侯列传》的,就有通、寿烛、错、胡伤、灶、司马梗、范雎、蔡泽、造9人。

(3)给草介之士求仕提供一个阶梯。张仪、范雎、李斯之辈,大多布衣出身。他们以自己的才华或一技之长,被任命为客卿而加以擢用。秦王根据他们各人所建的功绩,再决定究竟何时授予何种官职,像张仪,惠文王五年拜为客卿,惠文王十年正式任相。范雎也在做客卿数年之后,转拜为相。也有快的,像蔡泽由客卿登相位时不逾年。当然,不能排除有些客卿会因种种原因不能迁转为官。所以,国君任命客卿,带有试用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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