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就是因果也不合理。
蹊跷的地方太多太多了。
最后……肖御凝视着于年,“你杀人是为了给你父亲报仇?”
“是!”于年毫不犹豫的点头。
“我看过你父亲当年的那起案件卷宗。”
肖御冷声开口,“根据调查,你父亲携带枪支去抓捕一名逃犯。但警方发现,反而是你父亲放走了那名逃犯。两名同事去找你父亲,在一条小巷内相遇。结果……双方开枪互射,三人全部中弹,经抢救无效全部身亡……所以,就算有证人指正当时看到你父亲开枪杀害同事,你父亲的死也是被警察开枪击毙。和证人有什么关系?这逻辑说不通,你父亲是当场死亡!”
的确,他已经看过那起案件的卷宗。
并且那起案件,还是一起特案。
杀害警察可不是小案子。
枪战过程共使用了三把警枪。
直接把这起杀警案顶上特案!
第九百九十八章心性与怕死无关(1更)
杀警案!
任何杀害警察的案件,都是大案。
有两名警察遇害,凶手同样也是一名警察。
这起案件在当时非常轰动,多方联合调查。
最后调查结果。
一名警察收受了逃犯的贿赂。
在抓捕的过程中放走了逃犯。
两名刑警前去抓捕这名警察,发生枪击事件。
三人开枪互射,最后全部因抢救无效而身亡。
这个过程中,还有三名‘证人’。
第一名证人,提供了一份枪击现场的监控视频。
第二名证人,当夜在枪击现场‘路过’,刚巧看到三名警察开枪互射。
第三名证人,是一名乞丐,当时正睡在小巷的垃圾桶旁边,正是这名乞丐报警。
调查结果事实清楚明了,证据确凿。
三名证人只是作证而已,全程没有参与这起枪击杀警案件。
那么,证人该死?
哪怕他们的证词证据有问题,有不妥的地方,有不对的地方,甚至说谎。
就算那名被列为罪犯,疑似放走逃犯的警察是被冤枉的。
他已经死了,是被两名警察当场击毙。
身为后代,于年想要为父亲报仇,你报仇的方向不应该是为自己的父亲洗涮冤屈,找出真像?
你杀当年的证人是什么鬼?
这逻辑合理吗?
三名证人是后出现,你父亲是先死亡。
因果连得上吗?
“你二十一岁了,不应该啊?”
肖御冷冷的瞅着面前的于年。
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