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御就很喜欢说‘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句话。
异常,就是这个意思!
……
走进一座小区,走进受害人所在的居民楼。
“宋妮、女、26岁、q市人、单身,某私企管理人员,月薪两万,自购房产,独居……”
电梯内,王动表情严肃,“按照时间推断,她是第十一名受害人,尸体发生是在十六天前。她的闺蜜因找不到人,报警。”
“不过当时警方已提前半天抵达现场。原因是尸体高腐散发恶臭,同楼居民找物业,物业确认臭味是从被害人宋妮散发出来的,报警。”
电梯门开启,肖御没有说话。
大脑思维转动中,记起他看过的视频内容。
还记得被害人宋妮回家后,给她闺蜜打过电话,出门吃饭,喝的大醉回家。
后,发生了智能设备‘杀人’事故。
有嫌疑吗?
肖御为什么要怀疑这个闺蜜?
职业病。
因为警察办案都会习惯性把报警人列为嫌疑人。
为何?
因为这世上,但凡有报警人报警的案件。
超过4的报警人,是凶手。
一百个报警人,有四人以上是作案人。
你还觉得这个概率低吗?
那么他们这种人为什么报警?
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心理。
一来,想掩人耳目,混淆警察的侦查范围。
二来,想乘机利用发现者的特殊身份,对案情中重要的情节,做后期弥补,来延缓警察的侦破力度。
正因为是报警人,证词比较关键,大多会被警方采纳。
也极为容易导致案情以正确的反向发展。
重点,如得知警察有什么正确推论,还可以溜之大吉!
“查过吗?”
站在一间被打开有两名组员把守的入户门外,肖御接过组员递来的一次性鞋套,套在皮鞋上。
王动也是老刑侦了。
肖御不认为他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肯定查了。”
穿鞋套的王动翻个白眼,摇了摇头,“没有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