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丰秀云的姐姐,是也一名受害人。
牵扯到五年前一起市局尚未侦破的悬案。
该案中一共有三位受害人,都是被强女干,虐待,致残……
其他两名女性受害人比较幸运。
丰秀云的姐姐却成为的植物人。
三年前,丰秀云亲手结束了自己姐姐的生命后,自首。
并亲口供述了所有犯罪过程。
对杀害自己姐姐的罪行,供认不讳!
肖御来到看守所之前,已经让刑侦大队调查了一下这起案件。
从中发现了一件古怪的问题。
在囯內,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
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是合法的!
也就是说,如果某位患者植物人了。
假设家属没有金钱支付昂贵的营养费,医疗费,还有一些其它费用。
或者是,根本不想继续治疗的话……是可以安乐死的!
所以肖御想不明白。
如果丰秀云想要她那位植物人姐姐死。
只需要申请安乐死就好,根本没有必要去杀人。
那么她为什么要亲自动手,杀死自己的亲姐姐?
甚至还一度要求法官给予她死刑的惩罚?
可是,死者毕竟是植物人,法官在宣判时,也考虑过太多的因素。
最终,只判处了丰秀云15年有期徒刑。
肖御都不用猜,当时法官是不是也很懵逼?
就如同他想的那样,你为什么要亲手杀人?
你想自己的姐姐死,安乐死不行吗?
完全没有道理!
就好比现在。
一个正常人,精神正常,智商正常……就算你杀了人,你会把这种事情告诉别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