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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2页)

继父家的条件在周围还算是比较好的,房子用灰泥和红瓦建成,周围更多的是用竹子搭成的小棚屋。这里不久前才刚通了电,屋里既没空调冰箱,也没有冲水马桶。

在奥巴马的新家前面有棵巨大的芒果树。他刚到这个新家时,就被从树旁窜出的猿猴吓了一跳,这是继父买来的礼物,特意要送给奥巴马作为宠物。这里是大自然的天堂,鸡鸭、小狗和小鸟随处可见,后院里鹦鹉在漫步,在屋后栅栏围起来的池塘里,还可以看到小鳄鱼在自在地游动。

迥异人生

在《我父亲的梦想》中,奥巴马描述了自己在印尼田园般的童年生活:

我足足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来学习印尼语,了解这里的风土人情和神话传说。我在水痘、湿疹,还有老师的竹鞭下度过了童年。农民、下人和普通官员的孩子成了我的死党,我们从早到晚结伴在街上乱窜,成群结队去打零工,一起捉蟋蟀,还有放风筝大比拼。

他记录了继父如何教他拳击,还讲了怎么学会吃稀奇古怪的食物,比如生的绿辣椒、狗肉、蛇肉和烤蚱蜢等等,不一而足。

然而,《芝加哥论坛报》的记者克里斯汀?萨伯格和凯姆?巴克在采访了印尼那里奥巴马以前的熟人之后,记述了这个未来的美国总统别样的童年,充满艰辛坎坷又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奥巴马的印尼名字叫“巴利?索托洛”,他是个胖嘟嘟的男孩,因为外表与众不同,他经常遭到其他孩子的取笑,周围只有他这么一个外国孩子,也只有他一个要到新天主教教会学校上学。周围住的都是巴达维亚人或雅加达的土著人,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穆斯林。

“我站在这里,清楚地意识到我的故事只是大量美国故事中的一个部分,我感激所有赋予我生命的人。我的故事兴许也发生在全球的各个地方。”

——2004年7月,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做“基调演讲”时,奥巴马提到了自己的身世,主动坦白复杂的身世让许多人与奥巴马产生了感情上的共鸣。

一位和奥巴马年龄相仿的男子曾是他的邻居,他回忆说有一次奥巴马跟着他们走时,被他和伙伴们一起扔进泥塘。据老师回忆,奥巴马是个安静的孩子,话不太多,由于初学印尼语,因此,学校的课程对他来说并不轻松,绝非易事。他一年级的老师回忆起当初为帮他学印尼语,教他发声母和元音的情景。那时他性格内向而且容易害羞,坐在教室最后面,那样子让人心生怜惜。小学老师也提到了他小时侯就具备很多优秀的品质,长大后这些品质愈发凸显,比如对弱者和不幸者充满同情,非常乐于助人。三年级时,奥巴马写了一篇作文,写出了自己长大后的梦想,他说想要成为总统,当然他并未具体指明想当哪个国家的总统,但千真万确的是,他说想让所有的人都快乐。

奥巴马也写到在雅加达的几件事对他的人生起到了深远影响。他常常被那些上门乞讨的残疾乞丐吓得半死。在那里,他第一次懂得干旱和暴雨给邻近的农场带来多么巨大的影响。 还有就是朋友们有板有眼地给他讲驱魔咒语和死去的兄弟姐妹的故事让他记忆深刻。

“但我们一直认为,希望不是盲目的乐观主义。

希望不是忽视未来的艰巨任务或横亘在我们前行道路上的障碍。

希望不是置身事外或从拼斗中退缩。

希望是我们心中坚守一种东西:它告诉我们,不管遭遇多少艰难险阻,只要有勇气去争取,只要愿意付出努力和艰辛,更好的东西就会等待我们。”

——奥巴马演讲精彩片断

那时家里的经济状况入不敷出。奥巴马的继父在军队里从事地质工作,负责道路和隧洞的勘测工作,收入微薄。母亲安很快在美国使馆找了份英语教师的工作。后来,继父换了份好一些的工作,在一家美国石油公司的政府关系办公室里任职,这样家境才略有好转。继父买了辆小汽车,而在此之前,全家人出行全仰仗一辆摩托车。奥巴马四年级时,全家人喜迁新居,找了处条件更好的房子。新居附近一直住着外国公司的老板和外交官,一幢幢房子都是高门大院,马路宽阔,植被丰富,与从前是天壤之别。在新家,他们终于用上了电视和音响。

第三章 别样童年(3)

奥巴马转学到一家穆斯林学校。当初进入天主教教会学校时,奥巴马为适应全新的语言和文化环境,颇下功夫,而这回他再次面临新的挑战,需要适应穆斯林学校全新的生活,而这里的宗教传统与先前学校截然不同。

和以前一样,奥巴马还是坐在教室的最后面。一个朋友记得他花大把的时间画美国的超级英雄,比如蜘蛛侠和蝙蝠侠之类。他在那所学校呆了大概一年时间,然后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有几个朋友想探寻究竟,但也仅仅被告知他搬走了而已。

重返美利坚

母亲安和继父的婚姻几年前就陷入了危机。奥巴马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的出生给这对夫妇带来了暂短的快乐,但奥巴马在自传中写到,常听到父母拌嘴,理由不外乎母亲拒绝参加丈夫的生意派对之类。

奥巴马感受更深的是母亲对他的态度也从此不同。初到雅加达时,母亲总是鼓励他学习当地语言,尽力融入印尼文化,多花时间和继父呆在一起。然而,当她的婚姻每况愈下,她开始送儿子去参加美国的函授课程,作为日常学业的补充。凌晨4点,母亲准时叫他起床,准备些简单早餐,然后花三小时教儿子英语。之后,母亲上班,他去上学。

此时的奥巴马已经懂事,完全理解母亲的用心良苦,她既担忧儿子的健康,又担心自己的价值观和所在国度的价值观会产生冲突。有一次纯属意外,奥巴马撞到布满倒刺的铁栅栏,身体受了伤,天黑后才回到家,胳膊上还划开个大口子。继父执意不肯立即送他去医院,母亲情急之下只好去恳求邻居,连夜开车把他们送到了医院。

他们到医院的时候,整个医院一片漆黑,母亲在走廊里摸索着前进,终于找到两个医生,两人正穿着短裤下棋。至今奥巴马胳膊上还有个缝了20针的伤疤,那就是那天晚上的留念。

母亲安开始对奥巴马的生父赞不绝口,说他聪明诚实,而且刻苦努力。她鼓励奥巴马应该为有这样的好父亲而感到自豪,还不无羡慕地经常提起罗莎?帕克斯、小马丁?路德?金,还有其他投身于民权运动的美国英雄人物。

奥巴马与印尼

奥巴马经常提到他独特的家庭背景,母亲出生于堪萨斯州,父亲来自肯尼亚,再有就是他在夏威夷度过了孩提时代,青年时代是在芝加哥度过。尽管奥巴马在印尼生活了四年,他6岁到10岁是在印尼度过,然而当地文化也成为他的一部分,影响着他对于美国在世界上所扮演角色的看法。

在《无畏的希望》中,奥巴马写了他在孩提时代所了解的印度尼西亚,还提到他既渴望把妻子和女儿们带到那里去,心里又满是矛盾:

当我想起印尼,那些回忆就萦绕在脑海挥之不去——赤脚穿过稻田时脚底沾满泥巴的感觉依旧熟悉;怀念太阳在火山顶后面冉冉升起;仿佛能听到夜晚祷告的钟声悠远绵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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