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荔讷讷摇头。
说起宋成睿时,她眼中的光芒微黯。
很显然,她和宋成睿的关系并不亲密。甚至更偏向于一厢情愿。
宋瑾砚:“我是成睿小叔,你该随他,喊我一句叔叔。”
熟不知,就是这句叔叔,让他在今后的好几年,都饱受后悔的滋味。
这个从草原来的小姑娘,有着天生的没有杂质的执着。
宋瑾砚与她的见面并不频繁,她大多出现在寒暑假。
但每一次的见面,她都会用自己的方式,给他小小的惊喜。
她笑盈盈送他卤牛肉,不停解释:“叔叔,这是舅妈卤的,很好吃,你尝尝,如果喜欢我再给你带!”
有时,会抱着一箩筐的橘子,像是怕他嫌弃,期期艾艾地说:“这是外公果园里养的,很甜的,叔叔你尝尝。”
他们甚少在春秋相见。
一年也就数次,冬夏之际。
每一次,她都会比以往更高挑,白皙。五官逐渐长开,明艳之极,像是馥郁的小玫瑰。
她毫无防心,永远洋溢起笑脸,唤他宋叔叔。“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问出这样一个问题。
“这,算好吗?”她疑惑。
这还不算好吗?宋瑾砚敛眸,笑了下。
他的身边,人群来来往往。无一不与“利”沾边。
就连他让她一次次靠近,也未尝不留有一种长远的后手。
他永远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利用的资源,无论是人,还是物。
“算啊。”他说。
从没有人对他好得这半纯粹,连蒋慢也没有。
第一人,竟是——宋瑾砚需要用“侄媳妇”这个称谓形容的少女。
那年,他午后躲懒,替她写下送给宋成睿的情书。
少女脸上是不可名状的娇羞,紧张。
顾盼生辉。
他看着,觉得心底微空。
纯粹。
人生来纯粹,却又几人能保持初心。
宋瑾砚头一次生出了一种叫羡滟的情绪。
而对象,竟是他向来不甚在意的侄子。
那天,看着明荔笑眯眯地拿着情书,蹦哒着离开。
他微微出神。
这个侄子的运气,似乎确实比他好了许多。
很快有了一件事,让宋瑾砚体会到明荔那句话的含义。
——“这算好吗。”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