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国内穷。
盗墓贼是真没议价能力。
能把东西卖出去换成钱就不错了。
那时期挖出来的好东西基本都被贱卖了。
随着经济发展。
从九十年代后期开始,盗墓贼出货才逐渐有了议价能力。
不过那时期盗墓也已经产业化运作了。
往往十几支盗墓队伍背后,都是同一个金主遥控指挥。
挖出的东西也由金主统一运作。
参与盗墓的腿子,下苦,都是按事先承诺拿工费。
这种产业化运作方式,一是方便出事后的快速切割。
有关部门很难查到幕后金主。
二是金主可以利益最大化。
不用像传统盗墓队伍那样,给成员进行分红。
可以把利润最大限度收入自己囊中。
当然,这种模式给腿子和下苦的工费都不低。
在二零一几年前后。
下苦的出去干趟三五天的大活,会有五万到十万的工费。
腿子的工费更是比下苦的高好几倍。
一支队伍拉出去干活的成本在百万左右。
但凡挖出点硬货,收益可就远超成本数倍甚至数十倍。
在这种产业化盗墓模式下,幕后金主有更多精力运营关系和渠道。
整体实力,效率,甚至出货的议价能力,都强过个人盗墓团伙很多。
再说回眼前。
我的真诚道谢,让董老板颇为感慨。
“说谢就见外啦。”
“我拿你当兄弟得啦。”
“老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你多多盗墓,我多多卖货,咱们都能多多赚钱啦。”
董老板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
“时间也不早了,你早点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