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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部分(第2页)

约翰神父刹那间停止动作,他问:“什么?”他的神情错愕万分,眼中的杀气顷刻间无影无踪。他当然听到过墨慈神教的名字,双竹小姐身边发生的惨案只怕让他们记忆犹新。

我尖声喊道:“我之前被那个血族抓住,他告诉我他是亚克·墨慈教会的人,他把我变成尸鬼之后,又说了许许多多的秘密,他还嘲笑基督教的法王厅,他似乎处处与法王厅的人作对。我。。。。。我什么都告诉你,我把一切都说出来。”

约翰神父沉思片刻,匕首如杂耍般消失。他站了起来,对达蒙和谢莉尔说:“先抓住这个尸鬼,我们稍后审讯他。哦,你以为活下来很幸运吗?尸鬼!我会用刑罚让你后悔自己曾经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最后几句话是对我说的,但我假装吓得魂不守舍,反应并不强烈。

我很快有了脱身之道,心情稍定,被达蒙一把抓了起来。他攥得很紧,但这不过是临时的困境,他们并不知道别墅内的地形,我可以有充足的手段摆脱这些猎人。

谢莉尔说:“巴法拉和贝蒂特,他们两人怎么还没过来汇合?我们过去看看吧,神父。”

约翰点了点头,他们开始沿着庞大的别墅外沿走,大约前进了一百多米,在转角处,我见到别墅坚硬的防弹玻璃被融化出一个大洞,四周躺满奇形怪状的尸体,这些尸体骨骼异样,表情狂乱,面色发白,与先前的指骨有几分相似。

约翰伸手在尸体上触碰,手掌微微发光,他说:“都是些尸鬼,有一位血族。身上没有伤口,都是被拧断脖子的。”

达蒙说:“不是巴法拉他们下的手,如果是他们,我们应该会听见枪响,或者神术的吟唱。”

我想:这显然也不是缇丰王子下的手,怎么回事?难道除了法王厅和墨慈神教的人之外,还有另外的势力到场?

突然间,我察觉到了什么,我的胃液开始汹涌翻滚,我的腿脚开始发颤,我跪倒在地,恐惧浮现在脸上。

约翰皱眉说:“你在做什么?如果你耍什么花样,我现在就割断你的喉咙!”

啊,凶狠的威胁。要是在片刻之前,你的威胁还有用,但对于此刻深陷恐怖中的我来说,我无法再更加害怕了。

我惊惧的说:“神父先生,这些尸体。。。。这些尸体几乎是在一瞬间被人拧断头颅的。”

约翰猛然朝尸体望去,细细查看,脸色犹疑不定。

达蒙说:“这怎么可能?”

我说:“看吧,这些尸体并没有反抗的痕迹,都是直挺挺的躺倒在地,几乎保留着身前站立的姿态。要么是有人催眠住他们的心神,让他们失去抵抗之力,要么是在顷刻间将他们干掉,以至于他们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约翰主教深深吸了口气,我观察入微,发现他居然在微微颤抖。他说:“不可能是催眠,我还从未见过有人能催眠血族中那些邪恶的妖魔。”

血族天生有比人类更坚韧的意志和复杂的大脑功能,他们抵抗精神控制的能力要远远胜过凡人。除非他们情绪剧烈波动,或者施术者的技巧出神入化,否则他们很难受到催眠。

谢莉尔大声尖叫,指着别墅顶上,只见一个动作轻柔的身影站在房顶,手中抓着两个人,他轻轻摆手,将那两个人朝下面扔了过来。

我连忙喊道:“那是你们的同伴!”

谢莉尔与达蒙赶紧冲上前,有惊无险的将两人接住。只见他们的同伴双眼紧闭,气息微弱,但毕竟还活着。

那个身影跳了下来,将样貌暴露在月光之下,他大约三十岁不到的年纪,一头红色的卷发,眉毛粗厚,但五官非常赏心悦目,他穿着土耳其式的紫色开襟衬衫以及一条精致的牛仔裤,身材纤巧而有力。

约翰主教吸了一口凉气,他似乎认出这人是谁了。他喊道:“托利多族系的巴图·英格尔,绰号夜莺,为什么卡杉德罗的厄夜使者会来到这偏远的地方?”

厄夜使者,天哪,他是一位厄夜使者?如果我没记错,这可能是现存血族中最令人畏惧的称谓了。

十五 圣骑士

他的表情如此恶毒,残忍的有如野兽。他身体内的骨头沙沙作响,仿佛金属罐头里的巧克力豆一样。指骨毫无疑问是邪恶的怪物,凡人之所以将血族视作洪水猛兽,视作不共戴天之敌,就是因为这样危险分子的存在。

缇丰王子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嘲弄之意,这位名叫指骨的血族虽然动作迅捷,手段残忍,但他对缇丰王子而言并不棘手,目前我们所要担心的是,他有没有其余同伴,如果缇丰王子对他下手,会不会引起其余敌人的警觉?

指骨缓缓走动,将目光从缇丰王子身上挪开,朝其余人的方向望来,他笑着说:“除了这位小姐之外,有如此多诱人的女孩儿,我的运气不坏,女孩儿的鲜血和骨头是我的最爱,当然还有你们香喷喷的身体啦。”

我偷偷朝缇丰王子使了个眼色,大喊一声,慌忙朝大厅门口冲了过去。指骨冲上一步,转眼就来到我身后,但我早就有所防备,在他靠近的一刹那,我一矮身,钻过一张小桌子,同时将小桌子朝后一掀,桌上本来堆满了饮料和热水,他猝不及防,被淋得满头满脸,手忙脚乱,朝后退开两步。

就这么耽搁了两秒钟,我已经来到大厅西门处,惊喜的大叫大嚷。此时指骨已经回过神,目露凶光,弯下腰来,正准备再度冲刺,我喊:“大伙儿快从东门逃走,我来引开他。”

指骨猛然回头,死死盯住其余人,发现缇丰王子已经来到了东门处,他大声呼喊到:“小心!有人逃跑。”说完这句话,很快他又将注意力集中到我身上,我心中一惊,暗想:他果然有同伴埋伏在外面,但至少这么做能将这些同伴都引出来。

我正出神呢,却没料到他突然来到我面前,伸手朝我肋骨抓来,他似乎总喜欢先朝肋骨下手。他来势迅猛,我躲闪不及,只觉得他的手在我胸口一按,一阵彻骨的剧痛霎时涌上心头。

我感到自己的骨头松动,他的手掌吸力强劲,肋骨仿佛随时都会被他抽走。我大声念道:“紫气东来朝日云,血随骨走肉不离。”刹那间肋骨变得坚不可摧,他手掌在我肋骨处划过,仅仅在皮肤表面留下一道血痕,骨头倒也完好无损。我朝后跌倒,闷声喘息,见他正在发愣,勉强飞起一脚将他踢开。

指骨后退几步,满脸惊异至极的神色,他不可思议的喊道:“你。。。。你怎么?你的骨头是怎么回事?”

我摸着伤口,喊道:“在下平日大鱼大肉,骨质强韧,钙质充足,阁下的手段对在下只怕无效。”

他咬牙切齿,再度和身扑上,我早就料到他的举动,一个翻滚,惊险万分的躲开了他的攻势,双手在地上一按,倒退着朝门口爬去。

指骨不依不饶,转瞬间冲了上来,突然之间,他脸上露出痛苦至极的神色,张大嘴巴,猛然吼出声来。他抬起一只脚,只见脚上刺入一根锋锐的刀刃,那是我刚刚打滚之后放在地上的陷阱,是安邦德青铜剑断裂之后的残留物。这剑虽然不牢靠,但断口处还是相当尖锐的。

我趁着他暂时残废的时候,已经爬到了门口,得意的笑了一声,准备开门上车,溜之大吉。谁知我使劲儿转动门把手,发现这门似乎已经被反锁了,如果要出门,似乎还需要别墅主人的指纹或语音。

我气急败坏,骂道:“这又破又贵的房子,搞什么乱七八糟的鬼名堂?便是贼老天也没这般迂腐。”时间紧迫,想要破解这电子机关已经来不及了,我念动语言,将手指变换为细丝,在门上转动几下,也是熟门熟路,连缇丰王子的展览柜都被我撬开,区区乡间别墅又算得了什么?只听锁芯转动,发出咔嚓的声响,我心中一喜,正想冲出门,只见一个黑乎乎的身影已经从身后的拐角冒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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