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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2页)

当一切结束后,两人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皖月微喘着气地躲在随风怀里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他、他们刚才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欢爱,真的好象在做梦一般,原来——有了爱,是可以这样幸福的!

“对不起……”

皖月身体顿时一僵,随风她——竟然对他说对不起,为什么?是因为刚才发生的事吗?皖月忍不住轻轻颤抖起来,为什么要这么残忍,为什么……

“对不起,是我不好,一直、一直伤害你……”

“求你不要说了,求你……”皖月终于控制不住地哭泣了起来。

这个坚强清冷的男子啊!随风叹了口气,悠悠地说道:“其实,我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人,还记得你救我时,我穿的那身衣服吗?”皖月捂住嘴巴,茫然地点点头,他知道,但是听到随风这样说,他还是惊吓得忘记了哭泣,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在另一个世界,哪里……”随风慢慢地说着,说着,说到了她的家仇,说到了野狼突击队,说到了教官,说到了雷欧,然后她停下来好久,才又道:“雷欧为了救我而死,如果不是为了救我,他也不会被敌人打破了脑袋,甚至最后身体都支离破碎……”

皖月紧紧地捂住嘴巴,他真的不敢相信,他听到了什么,那样的世界,竟然男女平等,而且——还是女人生子,难怪,难怪当初他生随安时,随风会那样震惊了,原来如此——

他不知道该要怎么说,只能叹命运真的不可思议,不过他更敬佩那个用生命救随风的男子,他应该很爱风吧!

“所以我能来到这里,并且认识了你,还有了孩子,就说明是命运的安排,让我一切重新开始,所以皖月,请相信我,雷欧只是我心底的唯一的思念,他够不成你的威胁,我会去试着爱你,给我时间好吗?”只是,她还会爱人吗?

皖月只能凭意识地点着头,他终于知道了随风的身世,他替随风难过,也为随风的坚强高兴,更佩服随风的坚韧,他也相信象风这般重情意之人,定是他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就算她不爱他,但是只要她永远这般对他,他也无怨无悔,因为有他爱她不是吗!

幸福相拥的两人不觉得时间流失得飞快,转眼间,天已经亮了。

随风起身穿了衣服然后对皖月说道:“昨晚都没睡,你继续睡一会吧,我去做事了。”皖月应了声,顺着她的眼光往床上躺好,随风在他额上亲了下就离开了,孰不知皖月更本无法入眠,心里满满都是昨夜发生的事,让他遐想连篇……

随风正准备去军营就看到秦韶扬的长婿六皇子在用力的搬着花盆,随风想也没想就朝他走了过去接过他的花盆:“我来吧。”接过后她又问:“这是搬到哪?”

李慕颜有瞬间的呆鄂,看着自己手里空空如也,他楞楞的指了个方向:“放那边就好。”然后看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高大女子一盆一盆地把他的花搬到了竹苑的门口。

“呃、这个,麻烦你了。”李慕颜的声音很淡漠,却没有表现出不妥自处。

“不用客气,随风不打扰殿下了,再见。”随风话一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留下李慕颜满头雾水地看着她挺直的背脊。随风?这名字好耳熟。仔细想了一下才想起随风就是前段时间到他们家来的、婆婆的结拜姐妹的子婿,他那天并没有注意看她长什么模样,只注意到了她有个非常漂亮可爱的孩子,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叫随风的很高,很俊,而且他看她走路的姿势很象一个经过训练的军人,那样的沉稳高昂,坚忍不拔……

然后想到了自己的婆婆是个将军,如果她要进军营也是容易的事,所以也就以为随风是个军人,后不再多想地拿起水壶开始浇花!

随风来到军营的后勤处时,军营里的新兵已经出列早练了,听到气震山河的呵哈声,随风不由得又想起了自己在死亡之岛的日子了,那三年,她简直不能用‘人’这个字活着,死亡之岛里毒蛇猛兽巨多,她每天都要对付那些野兽和毒物,还有那会食人的植物,会飞的蚂蝗,巨大的蚊子,起初她以为,她会死在那里,因为那根本就不是人能呆的地方,可是她咬着牙撑下去了,她就不信,其他人能行,为什么她就不行,所以随时戒备着,随时战斗着,她最后成了死亡之岛的主人,那些动物见到都象猫一样乖顺。

其实她也是到后来才知道,只有她一个人傻傻地在那个鬼地方呆了三年,三年啊,野狼队的其他人,最多的就是雷欧,呆了三个月,然后只要按下手上的按扭,教官就会开直升机去接,其他人就只呆了十来天,只有她,三年……

所以整个野狼队里,她是最出色最厉害的那一个。(作者偷偷透露一下,其实某个女人赖皮了,那三年,你以为她真那么好过的啊,那家伙晚上睡觉的时候用了道术把自己隐身起来,所以那三年她各方面都练得不错,其中最好的还是吴道尊教给她的道法,为了活命,她也算是无心插柳了。)

随风和作者对峙。随风:我是一个军人,虽然不是正统的,可在我心里,我就是一个军人,你却让我学这些旁门左道,什么意思啊你?作者:呃,这个,那个,我不是边想边写的嘛,谁知道最后会写成什么样,所以先给你学了吧,万一……万一还真有一天用得着呢。说完,某无耻作者低着头不敢看随风锐利的,能把她杀死的眼眸。(其实是某作在看僵尸小鬼时看到里面那个抓鬼的老道看起来挺厉害的,所以就忍不心要把人家的本事挪过来用,有够无耻的)

结果台下众亲纷纷扔来鸡蛋,白菜,西红柿……

某无耻作者身手敏捷一一接住,还死不要脸地笑了:哈哈哈,今天晚上终于有菜吃了,不旺我这么辛苦写文啊,谢谢,谢谢……

观众集体绝倒……

想参军

“怎么样,这一期的新兵资质不错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刘千站在随风身后。

随风回头望了眼刘千,再转首到那些新兵身上,点点头。在这个世界里,这样的训练,说起来已经是很高明了,而这些新兵都能吃苦耐劳,的确是很不错。

刘千突然叹了口气,“真怀念战场上奋勇杀敌的日子。”

听到刘千这样说,随风也想起了和队友们一起做任务的日子,其实野狼队能让整个队一起做任务的机会很少,多般都是单独行动的多,因为每个人都是那样的厉害,如果出动到整个队,那肯定是对方有一个军队那么多人,所以野狼队里,每个人都是骄傲的,一起任务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是想起来,曾是那么的开心和幸福,然最后一次任务,野狼队缺损失了两名金狼,一前一后,她和他!

“是啊,战场上奋勇杀敌保卫国家的才是真正的英雄。”随风也向往地附和。

刘千诧异地望来:“小风也当过兵?”其实随风的气质真的很象军人,而且还是领导一方的那种,充满了莫名令人信服的霸气,还有一股很浓郁的杀气。她第一次见到随风时,就曾经以为她是某个将领,还曾为她屈就在小小的篇册室里大感惋惜。

随风没有回答她,而是直接说道:“我想去参军。”是的,她想参军。

刘千拍了拍她的肩膀,欣慰道:“去吧,去参军,总比窝在这里发霉的好,好好干一番功绩回来。”

随风不出声了,她不是不想去,她是在替皖月设想,皖月一个弱男子,带着孩子,她不放心,这——其实是她愿意上京来找秦韶扬的原因,如果不是这样,她早踏上了战场。她亏欠皖月很多,如果能让他幸福,一辈子默默无名又怎么样呢。

可是——

双手紧握!

为何体内那股疯狂的暴动就是无法平静,她知道以她的性格,是闲不下来的,她早就习惯了忙碌(刚来那两年不算,谁都有伤心矢志的时候),习惯了战斗,习惯了拼杀。

如今澜月国战事连连,西楚频繁侵犯,澜月国已经失了两座城池,少了秦家将领,澜月国可是一直在打败仗,而南面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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