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格雷厄姆
【格雷厄姆投资理念】
格雷厄姆认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每年都有相应的经营业绩是理所当然的;而且,这种经营业绩应当是稳定的、不断增长的。当遇到经营业绩每年发生剧烈波动时,要特别加以警惕。
尤其是当出现赤字时,就更要避免认识上的误区:赤字是一种定性因素而不是定量因素——既然出现了赤字,就表明该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及格”;而不是去斤斤计较它的具体赤字数额是大是小,“五十步笑一百步”。
他举例说,美国股市中有一家专营办公桌、厨房设备的布鲁斯威克公司。该公司1845年开业,1907年合并,1924年公开发行股票,是行业领头羊。不过,虽然它处于行业领导地位,其经营业绩波动却一直相当大,一度还出现巨额亏损。
1936~1955年间,该公司的盈利水平一直在不停地上下波动,收益最高点出现在1950年,每股高达美元;最低点出现在1953年,每股只有美元。1953年的股价最低时只有13美元,大大低于其内在价值;而在此之前的一个阶段,它的经营业绩和股价波动的剧烈程度是令人惊讶的。具体见下表:
1920~1929年股票收益和股价波动情况
年份
销售额
普通股净值
每股收益
普通股价格
1920
万美元
美元
1921
2440万美元
-万美元
亏损
1924
2580万美元
万美元
美元
48~50美元
1925
2340万美元
-万美元
亏损
最低24美元
1928
2930万美元
万美元
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