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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2页)

又一个秋天之后——

“预备——”

“举枪——”

“瞄准——”

“射击——”

一个口令一个动作。

小十六阿哥很快成了用枪好手。十岁的少年在吃得好、动得多的情况下长得很快,居然跟桑玛差不多高了。

自从酒楼行刺事件闹得轰轰烈烈之后,未分府封爵的阿哥几乎被禁足在宫廷中,直到去年才有所放松:他们都长高、长壮实了。

而桑玛自己也不想再碰上这种事情。虽说得到了金子赏赐,但也因此挨骂记过——对模范军人而言是很大的打击。还有更重要的就是:她不能忍受古人习以为常的肉刑!看过一回穷凶极恶的审讯之后,她拒绝再参与对“敌人”的审问。经过那样的折磨,人还算是个人吗?美国大兵对她说:善待战俘是国际通行标准,但鬼子兵却从没做过这样合乎“常理”的事情;人说古代儒家怎么、怎么讲究仁慈义理,可又为何对一个十五岁的姑娘用上惨无人道的酷刑?

那三个人,连同被全国缉拿后归案的第四人,在第二年的秋天被处死。桑玛根本没去看这个悲惨的热闹:这一切在新文学大师们的笔下已经“看”得太多。而等她真的莫名到了清朝时才领悟到:这民主民生太早讲了是没用的。

“……姑姑”

“嘘——”要挨骂的。

“桑玛,我们去骑马好不好?昨儿个十二哥向我‘挑战’呢!”

“好!”

好可爱的孩子!抱一把、偷偷捏两下……应该不会有人讲她非礼吧?

宫廷中的孩子缺乏亲情,甚至和自己的亲生父母也处得很糟。一来一往都是礼来礼去的,让人很难想象在这种‘家庭’中有何可以称得上“温柔”的东西。所以十六阿哥很爱和桑玛在一起,因为他的母亲不会在一堆人面前亲他的脸,但桑玛会。

小男孩耳根发红。姑姑的“关爱”好直接啊!

“那,桑玛,我找人寻了把胡琴,你能不能把上回那个随心曲再弹一遍?”

“行啊!”

仔细地检查着枪膛的磨损情况。桑玛叹气。没机器设备,要弄这个膛线简直是折腾人,而说服工匠做火力大好多的火药更是困难——这古人的固步自封刚愎自用夜郎自大已经到了无与伦比的地步了!

可不弄这个,她又受不了土得让人忍无可忍的鸟枪!

“桑玛……我和你一起写字好不好?”书里的一句红袖夜添香读来真真有味道……呃,桑玛的袖子不一定香,但力气肯定不小的。

“你当我不识字?!”

桑玛眉毛一挑,小十六阿哥就知道:糟了!火了!小家伙机灵,立即摆出屡试不爽的哀兵政策:

“恩,皇阿玛说我要好好努力练字,可练字很枯燥……”

桑玛也觉得有道理。

“是呀!是呀!每次老爹要罚我,都叫我写毛笔字。那个苦啊!”

老爹……有多久没想起他了?呜……

“桑玛,十三哥也精通音律,我们到他宫里去喝茶谈乐理怎么样?”他不喜欢看见桑玛一脸哀戚沉吟的样子。桑玛应该是英气十足的!

“哦……可我只会胡琴。”

“呵呵,那就叫十三哥演奏!他对你的随心曲也是念念不忘。” '1'

最后,好好的小聚会成了中等聚会会。

十三阿哥成婚不久,但娶的只是侧室姨太太,还没得到爵位和独立的府邸,仍然住在皇子们住的边远地带。但好处就是可以闹得天翻地覆而不会惊动太多的人。

没有月下抚琴的雅致,但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对着一桌子精致的茶点,几名清秀的宫女来回走动添茶熏香。最最要紧的是:听皇帝的儿子给你弹唱古琴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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