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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山高路远愿诸君扶摇直上万字章(第6页)

常风战战兢兢的伸出了手指,一探王越鼻息。

他如释重负:老王还有气。

“啪!”王越突然伸出手,抓住了常风的手腕。

他睁开了眼:“怎么?你怕我已经死了,所以探我鼻息?”

常风尴尬的一笑:“我没别的意思。”

王越从榻上坐起:“放心。在将鞑靼人驱逐出贺兰山之前,我是不会死的。”

“权力是文官最好的春药。”

“战争是武将最好的延寿丹。”

“饿了!摆饭!”

两人随王越来到了饭厅。

王越严格恪守着出征前不饮酒的习惯。饭桌上没有酒壶酒盅。

食物极为特殊,有菜无饭。所谓的“菜”,是一大盆牛羊肉。

有人又要卖弄见识质疑了:大明是不吃牛肉的。吃牛肉犯律法!作者没有历史常识!

律法是管守法老百姓的。不是管官员富户和法外狂徒的。历朝如此。

《水浒》是施耐庵写的宋时故事。书中描绘的却是明初市井景象。

好汉们动不动就“切二斤熟牛肉来”。官府中人饮酒,下酒菜中也有牛肉。

京城北城有专门供应官员、勋贵牛肉的屠行,是司礼监首席秉笔钱能开的。

律法规定病牛、老死之牛可以宰。我宰病牛、死牛又不犯法。

不过牛得没得病,是不是老死的,就只有天知道了。

王越从大盆中拿起一根牛肋骨,用刀剔出肉来。先把肉上撒了些盐,又撒了些胡椒粉。

随后他开始大嚼,吃的满嘴流油。

一块牛肋肉入了肚,他看了看常风和张永:“你们二位怎么不吃啊?别客气。”

常风和张永拿起了剔肉小刀,陪着王越大吃起来。

肉这东西最饱腹、腻人。常风吃了大约一斤肉,已经吃不下去了。

王越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同志,却像是八百年没吃过东西的饿死鬼一样,继续大快朵颐。

王越吃东西时,一句话不说。常风和张永只得尴尬的看着这个老餮狼吞虎咽。

装肉的盆是个海盆,里面足有七八斤肉。

不多时,海盆里的肉去了一半儿。

常风诧异:“王制帅,您老已经吃了至少两三斤肉了!不能再吃了,再吃伤身啊。”

王越瞥了常风一眼:“鞑靼小王子我都不怕,还怕被肉撑死?”

张永也有些发急:“您该不会是想学战国典故,证明自己廉颇虽老,尚能饭吧?”

王越不吱声,继续啃一块牛窝骨。时不时用嘴吮下手指。

管家在一旁道:“二位大人放心。这亦是我们老爷的老习惯。出征前必要饱食牛羊肉。”

“这还是他上年纪了。成化九年出征河套前,他一顿吃了六斤肉!”

纵观历史,奇人通常饭量大。譬如王守仁坐在路边就着水,一顿吃下六个锅盔。譬如王越一顿吃六斤肉。

譬如满清御用文人纪晓岚,一顿饭能吃十大盘猪肉。

又譬如,后世某位非着名网络作家,三百六十八的日料单人自助,一顿能狂炫六十多道菜。厨师长都亲自出来查探哪里来的妖孽。。。。。。

王越终于吃完了一海盆牛羊肉。除去常风和张永享用的,他至少吃了四五斤。

王越用手帕擦了擦嘴:“还行,吃了个八成饱。不过京城的牛羊肉,远没有西北的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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