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明何时禁绝商贾,不允许商户持有火炮、火枪?”
城下反问道。
“呃!”
城门尉噎了一下,他吞了一口口水。
满脸汗水的解释道:
“《大明律》:凡民间私有马甲、傍牌、火筒、火炮,按律当笞八十,主犯充军……”
“呵!”
来人轻笑了起来:
“那是老规矩了!”
城门尉还未说完,就被打断了。
“我家皇帝特许我们汉江商号持有火枪、火炮。
这是我们大明的新规矩。
你有意见,让福王去对我家陛下说去!”
听到这话,城门尉差点没被吓死。
娘咧……
怪不得一众大佬,跑的比兔子还快了!
这尼玛……
造反的,遇上了正主……
打,打不过,说……
屁来的理啊!
再说了!
这话——他敢去转告吗?
他不想找死啊!
城门尉只得放过这一条,指着汪家别院道:
“那你们既然是合法商人,为何无故攻打别人庄园,草菅人命?”
“切!
汝眼瞎耶!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杀人了?”
“我家老爷说了,你要是这么问。
他给南明小朝廷的解释是——我们都是家丁,手不熟,失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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