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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兜底罪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2页)

“”

众人围到了秦牧四周。

激动的讨论了起来。

他们并不关心为什么构成了诈骗,只关心又有热闹看了。

而且。

这个桉子

涉及了借钱纠纷。

生活中实在是太常见了,他们年轻时候都遇到过。

有着很深的代入感。

一个人一生中

难免遇到几个借钱不还的老赖。

如果都能用秦牧这种方法送进去的话,以后估计没人敢借钱不还了。

“我这种方法也不适用于所有老赖,想要把人送进去,需要有多起桉例,情节严重才行。”

秦牧听着众人的讲述,嘴角抽了抽。

耐心解释道:“借钱行为,本来只属于经济纠纷,但孟磊的行为对多人借钱,且都未还,情节较为严重。”

如果一个人只借了一个人的钱

那是无法将其定性为诈骗的。

只能算是经济纠纷。

可是

如果一个人借了多人的钱,且都未还,那他的行为就涉嫌了诈骗。

但还是那句话,如果律师牛逼一点,诈骗罪是有机会辩没的。

因为本质上,这属于同学间的借贷行为。

并非是针对陌生人的。

是基于同学之间的亲密关系,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借钱行为。

这是属于法律认可的,且受到法律保护的借贷行为。

借钱不还

只是违法,并不一定犯罪。

“对方还有机会胜诉?”

张清源等人听后,再次瞪大了眼睛。

这种老赖

居然还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只是违法,而不犯罪。

“他们赢不了。”

秦牧微微一笑,接着说道:“就算他们找到了牛逼的律师,能将诈骗罪辩没,也要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对于这种情况

他早就考虑到了。

牛逼的律师可以把诈骗罪辩没,但绝对逃不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这项刑法

是在两年前最新设立的,针对的就是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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