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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章完结阅读23(第2页)

!!!

原来在骗我,佯装安抚我,跟着我的这一趟,实则暗自测量着助跑路段的距离。

张帆和沈东宁站在房檐边往下看,却没动静,我顿时眼泪就冲上眼眶,不要命么他不要命么?!下一秒直奔过去,若不是被张帆及时拦住,恐怕我就刹不住闸也跟着下去了。狂挣乱扎着,好不容易才被稳住,我终于见得下方那战士。

房后院的菜园子里,高铮站得直挺,扬着脖儿跟发战书这人对峙,见我来了,唇角一弯。

冬日暗弱的阳光下,他是如此光辉灿烂。

二五

黄花城回来那晚,我不眠、不知足、不遗余力地吻他,吻遍了他。我要他静静别动,接受我的洗礼。我一遍遍叫他名字,他用指尖回应。

不剩力气,迷糊间听得他清醒地问,“你对他也这样过么?”

“没有……”从来没有。这是种臣服,哪曾有人令我甘愿过,屈尊过。

他的呼吸渐渐稳下来,天蒙蒙亮了。

奏鸣结束,年末渐至,冬季进入冗长的第二乐章。

我妈终于亲自打来电话,却不是慰问或妥协,她快人快语:我不是劝你回来的,我现在反而赞成你跟他过一段日子,体会一下和穷小子在一起能过什么样的生活。但我把话先撂给你:以后等你深切体会到你妈当初所言不虚、唏嘘你妈有高瞻远瞩的眼见、想打包回府的时候,不要放不下面子,亲妈不会笑话你。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

我对着话筒放声大笑。心说,您哪里是高瞻远瞩,分明是舐皮论骨。

她显然对我的放肆大为不满,慷慨陈词道,尚尚你现在笑得再响都没用,看谁笑到最后。

我妈在那头口若悬河之时,高铮一直在翻《探险》杂志,那目光停留在某页大图上,迟迟不移。放下手机我凑过去跟着一块看:标题的一篇文,配图是海中凸浮出的岛屿一座,云白山绿水蓝。“这么入神儿?”

他不知飘到哪里去了的思绪被我拨了回来,他拥过我一起,“觉着这儿怎么样?”

我拿过杂志,翻了翻前后几页的插图,美是美,但,“要下结论,那得身临其境。景观拍出照片来,即使没ps过,也大多都是美的,信不得。不过……”我看看文字,大意是此岛沿海平原上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段几乎荒无人烟,生活水准虽然近年来有所改善,却仍低于a国大陆本土,岛上工业不发达,有气候、风景、美丽的海岸线等极优良的天然条件,但旅游业尚有待全面开发,大多数岛人都已移居外地云云……由此可见,“这地儿旅游业不发达,似乎相当值得一去。”

“嗯。”他赞同,玩笑似的说,“桑,咱俩偷渡去那儿做岛民吧。”

岛民岛民……我想起曾几何时无意间读到的一个小故事,很久了,我却一直清楚地记得,由衷地喜爱。

话说一有钱没闲的富翁在一美丽的小岛上度假,他躺在沙滩上沐浴着阳光,仰着蓝天白云,吹着清新海风,呼吸着纯净空气,享用着饕餮美食。他得意地问身旁的岛民,“你一定很羡慕我吧?”岛民奇怪地看看他,“我羡慕你什么?”富翁说,“我可以在每年假期都乘坐私人飞机来这美丽的岛上享受这美好的一切。”岛民答,“这有啥好羡慕的?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能在这里做这些事情。”富翁无语。

我把这个故事说给他听,加上一句,“这位同学啊,我十分乐意跟你去做岛民。咱不用去a国,甭干偷渡这么危险的事儿,咱就去平谷或密云老实儿做俩村民就行。”

高铮听后久不言语,用眼神许诺我,再以吻封缄,随手把杂志扔到地上,宽衣解带,一件一件地褪去我的衣服,温柔辗转。

他在享受慢的极致。

入冬之后,高飞已不再在我们的亲热的时候被隔离到门外,它早已习惯了我们的旁若无人之姿,也早已看腻了我们的肢体与招式。这会儿它自个儿撒着欢,登窗台、跳门槛、钻桌底,与床上这边厢的绸缪缱绻,形成快与慢的鲜明对比。

粗人我能坚持读到最后一页的书不多,《慢》是其中一本。昆老调侃着主张阅读、生活、做愛,都要品位,要讲究个“慢”,那乐趣要从“慢”中细雕而来,“太激奋就不够细腻,品位不到好事前的种种妙处就匆匆奔向欢乐”,一意求高潮便无乐趣可言。现代性病症,“速度”为首,它拉得我们离生活本身越来越远。“试想一个人在街上走,他正试着回想一件事情,可是一时想不起来,所以它会自动慢下来;而另一个人想忘记刚刚发生的一件不愉快的事,所以他愈走愈快,似乎想以速度拉开距离,把这件事忘了。”速度使我们健忘,而“记忆乃缓慢而生”。

“速度是技术革命送给人类的礼物”,为卓别林的《摩登时代》痛快大笑后,又有几人去解悟这七十年前的默片所阐述的问题?要追求最大利润,后工业化社会中的逐个细节无一不提倡快,一切都用速度来丈量与实现,时间被切割成一块块独立的个体瞬间,记忆中的往事是大片留白。

这个追求疾速的时代,也“将会是个被遗忘的时代”。

高铮显然是这时代所剩寥寥无几的懂得慢之绮霓的人之一。他用大脑而非器官做愛,每一个动作都是思考,每个眼神是透析,每个触摸是品读,每个喘息是回味,每个亲吻都是铭记,每个高潮都是融会贯通。他慢条斯理地,把吻一个个送到我身体的每个角落,刚柔并济。那风度犹如跳着探戈的一把火,升腾在我的经脉里,恍惚中,我分明已身抵岛屿,在碧海浪尖上翻滚着。

潮退,浪花仍缱绻。我翻了个身,礼尚往来。

我用舌尖膜拜他,从耳后绕至脖颈,再一路向下,锁骨,胸膛,肋肌,腹沟,最后停留在器官。它晶亮、滚烫、坚硬,饱满的轮廓,鲜嫩的触感,我爱不释口,慢慢挑逗,慢慢吸吮,慢慢深入。上方传来他隐忍着的呻吟,那节奏伴着那音色,销魂过最动听的情话,穿过我耳膜,穿过我脑海,穿过我骨头,直抵我灵魂最深处,抚慰。

爆出来那刹,他试图拿开,被我止住。那味道,我生不出一点厌,反而喜爱得紧。没有交合,这个爱却做得持久而余韵十足。呼吸渐渐平稳下来,高飞也玩累了,静静趴在地上,三只都一动不动。

这平衡被高铮的一个问句骤然打破:

“你小时候……就是像刚那样儿……舔棒棒糖的吧?”

天越来越冷,雪越下越频,路面结的冰越来越厚,常不得及时铲除,高铮骑摩托去上课,我总不放心。他倒不以为意,笑说去年冬天就这么过来的,从无意外。从这里到他的教学楼,公车搭不上,走路却要将近半小时,于是我心里再忐忑,却也只能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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