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见了陈姝羽,不把她搓层皮下来,她就白活这么多年!
---
陈姝羽来的时候,直接带着律师。
陆月瞥了一眼,并没有过多在意,而是开门见山:“宋太太,我能知道我到底签了份什么合同吗?”
“当然。”
陈姝羽示意律师,律师上前,给陆月递来一份协议。
协议封面,大大的印着【婚前协议】四个字。
陆月淡笑,先翻到最后一页,确定是自已的签名后,才从第一页开始翻看。
合同内容很简单,先是双方的个人资料,后是列了一些双方的个人资产。
当然,宋清和的资产足足占了一整页纸,陆月则是零。。。
除此之外,比较多的是特殊条例。
陆月逐字确认。
第一,婚前财产归男女双方各自所有。
第二,婚后,男方需每月向女方提供两万元生活费。
第三,婚后一年女方生下孩子(不论男女)皆可获得一千万元奖励(标注赠与,不可以任何形式追回)。
第四,婚后一年女方没有怀孕,男方有权终止婚姻。
第五,女方不可争夺孩子(无论几个)抚养权。
陆月沉吟片刻,将协议放在桌面。
须臾,她指着条例的部分,道:“增加一条,女方若无过错且在规定时间内孕育,男方不可强制终止婚姻,男方若在婚姻存续期出轨,孩子抚养权无条件归女方所有。”
看到协议的那一瞬,陆月心里就有了决断。
这个婚,对她而言,百利无一害。
首先,每月的生活费让她可以不用外出工作,甚至不用照顾卧病在床的宋清和,只管全身心备考即可。
其次,作为妻子继承亡夫的公司,比公司元老趁老板不在窃取公司要名正言顺。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原因。
她听过一个传说。
传说孩子在天上的时候,只挑选了妈妈,所以妈妈不管是跟谁结婚,生下的孩子都会是她。
上一世那个未出世的孩子是陆月永远的遗憾。
万一。
她想说万一,那个传说是真,她这辈子跟宋清和结合,依旧可以怀上她,那么她愿意忍受六年的婚姻生活,与她再圆母女缘分。
六年后,宋清和亡故,只有五岁的孩子必定会判给母亲,到那时,这张婚前协议将成废纸一张。
她会名正言顺继承宋清和的一切,包括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