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跟我约会得像个小偷一样偷偷摸摸的吗?”陆承蔚揶揄问。
她偷瞟了他一眼,只看见他嘴角的揶揄。也罢,像他这种习惯被众人瞩目的人,永远不懂平凡人被关切的痛苦。
“饿了?”
她摇摇头,“刚才喝了杯咖啡,还吃了块蛋糕,不饿。”
陆承蔚没再说什么,双手操控著方向盘,往他们今晚要约会的地点开去。
不知怎的,那钰婕的目光很难从他的手指上移开。
相较于她,陆承蔚的手明显修长许多,指甲修剪得整齐又干净,很漂亮。
第一次看到他,她便觉得他是上天的完美杰作,实在不是她这样平凡的人可以亵渎的,可是,心里却抵抗不住诱惑,还是跟那些爱慕者一样,对他产生一种痴迷的情愫。
至今,她还是不懂,为什么他会认真看待她酒后的胡言乱语?那天晚上她到底做了什么啊?她问过他,可他每次总是一笑带过,就是没打算正面回答她的问题。
“我的手看起来很像薯条还是炸鸡柳之类的食物吗?要不然我怎么感觉你好像很想把它们吃下肚似的。”
被人赃俱获的那钰婕顿时涨红了脸,不知道要怎么解释自己留连的目光,只能颠三倒四的说:“很漂亮,你的手。”
“漂亮?你用漂亮来形容一个男人的手?等等,你这是称赞还是羞辱?”趁著停红灯的空档,他忍不住别过脸来问。
“当然是称赞,漂亮怎么会是羞辱!”
“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手,但是漂亮不适合男人。”
“因为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
不是瘦骨嶙峋的枯指,而是骨肉比例完美的修长手指,很多男人不是把指甲修得像狗啃,就是放任指甲胡乱生长,万一不注重清洁,堆积污垢,看起来实在很恐怖。
陆承蔚的手指绝对有一百分的完美。
他笑了笑,“会打网球吗?”
“大学体育课修过一学期,不过打得很糟。”
陆承蔚点点头,突然拉起她的手,下一秒又松开,她的手因重力回坠。
“看得出来你缺乏运动。”
直到抵达目的地,那钰婕才知道今晚的约会内容是打网球。
她事先什么都不知道,自然什么都没准备,换上在运动俱乐部新买的服装、球鞋,手握著球拍,被强行拖来球场。
“我不行啦。”约会不是都很静态浪漫吗?她不想要在如此完美的男人面前把自己搞得浑身汗臭啦!
仗著天生优势,陆承蔚死拉活拖,“我没要求你得去参加温布敦公开赛,你只要在球打过来的时候会挥球拍就可以了,快点,开始了喔,看球。”
陆承蔚的率先发球让她吓得无法反应,只能眼睁睁的看著球K上她的额头。
“嘶,痛死了!”她跪坐在地上纠皱著脸,当场疼得眼泪都要飙出来。
天啊,她几百年没打网球了,这种运动对她来说非常的陌生。
陆承蔚没有安慰她,反倒站在网前对她训斥,“笨蛋,你的球拍是拿好看的吗?看到球来了就快挥拍,如果距离不够就追上前去,听见了没?打从出生还没看过这么笨的笨蛋,竟然乖乖的站著给球打。”
可恶,也不想想是谁害她被球K,竟然还有脸骂她笨蛋!
陆承蔚左一句笨蛋、右一句笨蛋彻底激怒了那钰婕,把她身体里沉睡多时的反扑能力彻底唤醒,她的眼睛发出怒光,眼前的陆承蔚再也不是她恋慕的男人,而是一个可恶的臭家伙。
第二颗球飞来的时候,她想也不想就奋力挥动手上的拍子,瞎猫碰上死耗子,这回竟然让她蒙中了。
虽然是界外球,不过这是一扫她方才的怨气。
“对嘛,这才叫做打球。小笨蛋,看球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