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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部分(第4页)

季云冉看着他掏钱买红薯,她一直紧紧的盯着他的手,发现他居然用手去拿红薯了……

池重是一点都不能碰红薯的,一碰身上就会过敏,起红点子。

红薯这种东西,在日常的生活中并不多见。所以,池重虽然对这个过敏,应该没有几个人知道。

这个男人很显然也不知道池重对红薯过敏。

一个人的容貌、性情都会改变,但是对于过敏源是不会改变的。

那个男人是假的!

此刻,季云冉百分之百的确定。

季云冉忽然觉得可怕,这个男人到底为什么要假扮池重?真的池重又在哪里?

夜枭捧着一大包的红薯走了过来,看到季云冉神情呆呆的,问道,“想什么呢?我喊你都听不见。”

季云冉抬起头,笑意盈盈的看着他,“想到我们小的时候一起吃红薯了。”

她拿过来一个红薯,掰成了两半,一半自己咬了一口,另一半给了他。

夜枭却就着季云冉手中吃过的红薯,咬了一口,“很甜!”

这个“甜”字一语双关,就是不知道他是想说地瓜甜,还是季云冉甜。

一辆警车鸣着刺耳的警笛声,从他们身边驶过。

季云冉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权赫打来的,季云冉接了起来。

“喂?”

“不准和他去鬼屋!你马上回来!”权赫命令道。

季云冉确定了身边的男人是假的,但她还需要知道真的池重去了哪里,现在她怎么能够回到酒店去?也许多耽搁一分钟,池重就会有危险。

“你睡了?哦,好的,我知道了。拜拜。”季云冉挂了电话,手机直接关了机。

“谁?权赫?”夜枭问道。

“嗯。”

“他可真是黏人!”夜枭讽刺着。

一想着此刻权赫在酒店里着急等待妻子,而他却和季云冉在一起的场景就觉得有意思。

“换一个角度想,他这叫关心我。”

季云冉拿着手中的烤红薯,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夜枭看出来她的为难,给了她一个新的,把她吃剩下的拿了过去,自己吃起来的。

爱一个人,分享食物也是一种幸福。

夜枭现在能够体会这种幸福了。

“你很喜欢吃红薯?”夜枭问道。

季云冉小口小口的吃着,似乎很喜欢吃的样子。

季云冉微笑着,露出很浅的小酒窝,夜枭为自己自己的这个发现感到高兴。

“喜欢,小的时候没有钱买零食吃,吃一口甜甜的红薯就觉得很幸福。”

夜枭知道这个女人小的时候过的很苦,以前看关于季云冉的资料的时候,还没有这种心疼的感觉,现在这种心疼的感觉太强烈了。

他觉得自己爱上这个女人了。

从好奇开始接近,越是了解她,越是发现她的美好。

夜枭长这么大,还没有真想要得到过一个人。

很有趣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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