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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5部分(第4页)

以我之见,可免去他河西太守,北中郎将之职,着人前往凉州将其缉拿回来。按照律法,他杀韦端乃死罪……不过他此前夺武威,平马腾之乱,稳定凉州局势,也算的是功劳卓绝。功过相抵,死罪可免,活罪不饶,应判其鬼薪三岁。”

鬼薪三岁?

曹操眸光一闪,有些犹豫。

毫无疑问,他觉得鬼薪三岁,似乎有些过了。

所谓鬼薪,就是秦汉时期的一种徒刑。最初因为宗庙采薪而得名。鬼薪之意就是从事官府杂役,手工业生产劳动,已经各种重体力劳动。鬼薪三岁,也就是惩罚三年,从事重体力工作。这在汉代刑罚之中,属于中等程度的刑罚。依照律法,这种类似于后世劳动改造的惩罚,分为五等。分别是罚作一岁;司寇二岁;鬼薪三岁,完城旦四岁和髡钳城旦五岁五种。当然了,除此之外还有各种死刑处罚,不一一列举。

曹朋擅杀朝廷大员,而且是万石大员,按律当斩!

可汉代又有赎罪的说法,更何况曹朋在凉州建立了偌大功勋。郭嘉也说了,功过相抵。

那究竟是如何相抵?

完全是看主政者个人的心思来决定……

本来,曹朋建立的功勋就很大,功过相抵的话,不罚不赏也能说得过去。只是他这次捅的篓子太大,如果只是简单的功过相抵,很可能会激怒整个关中士族。

所以,罢官去职,也在情理之中。

依照曹操想法,功过相抵,罢官去职足够了。

可没想到郭嘉竟然又加了一个鬼薪三岁,等于是劳动改造三年。

这可就有点超出了曹操的底线,让他心里隐隐生出一丝不快之意。我让你发表意见,是让你想办法减免曹朋的惩罚。你倒好,功过相抵不说,罢官去职之后,还要鬼薪三岁?曹操看郭嘉的目光,顿时有些不善,心里隐隐有一丝怒气……

郭嘉怎能猜不出曹操的心思?

可他却没有改变主意,大声道:“主公,若友学杀的是旁人,功过相抵足矣。

但问题是,他杀的是一个配享万石的朝廷大员。

而这个朝廷大员的背后,尚关联到整个关中士族的利益。主公若不狠狠惩罚,且不说关中士族是否会答应,恐怕于日后法纪,也会有极大影响。所以,主公要么不处罚友学,要处罚,就必须从重处罚,以儆效尤,否则日后必有祸事……”

这是杀鸡儆猴!

不仅仅是为了平息关中士族的愤怒,更是要警告那些骄兵悍将。

事实上,随着曹操攻取冀州,骄兵悍将的情况越发严重。这一点,曹操或许没有觉察到,可郭嘉却敏锐的发现。曹军将领骄纵情绪越来越严重,绝非一件好事。但由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切入点,郭嘉也没办法开口,更不好警告那些将领。

恰在此时,曹朋杀了韦端。

郭嘉和曹家的关系,那不必赘言。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郭嘉觉得,必须要借此机会,警告那些曹军将领……

曹朋,是曹操的族侄。

同时又是享誉中原的名士,有着极大名望;而且,他战功显赫,以前的事情就不说了,但只是他在河西这两年时间,平定河西,设立郡县,夺取武威,攻占金城,斩马腾稳定凉州局势……一桩桩,一件件,拿出来那都是天大的功劳。

连这么一个人犯了错,都会受到严厉惩罚。

想必于曹军将领而言,必然是一种变相的警告……

郭嘉虽和曹家友好,但他首先是曹操的谋主,他要考虑的事情,自然以曹操利益为主。

曹操,陷入了沉思!

荀彧等人也轻轻点头,心道一声:果然不愧郭奉孝。

见曹操不说话,荀彧开口问道:“那当罚友学何处鬼薪?”

“荥阳!”

“嗯?”

郭嘉笑道:“主公莫忘记了,曹隽石曾言,友学在奇淫巧计方面,无人可比拟。

当初他创双液淬火法,以及风箱等各种工具,皆出自友学之手。

而河一工坊监令,是隽石昔日之家臣,同时还是友学妾室郭寰之父。让友学去河一工坊,正可人尽其才。再说了,有他丈人维护,他在那里也不会太过吃苦。

主公不是说,希望友学静下心来,好生做一番学问?

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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