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凡很喜欢他的诚实,就如莫凡很喜欢金斧头银斧头故事里的主角一样,于是他心里生出了招揽之心,反正也缺个赶车地,有这么好的部下。
不要还真可惜。
莫凡把手中那把金币送到他面前:“我还缺个人赶车。
你干脆以后就跟着我吧。
每个月五十个金币,这些是预付地工资。
”
五十个金币!还有预付工资?
这些是任何普通人都不敢想象的。
更何况是这些混迹于杂乱肮脏的集贸市场的穷人们,因此莫凡在等待着年轻人给自己回答的同时甚至都可以听到周围吧嗒作响的口水落地声。
年轻人看了莫凡一眼,又上上下下把他给打量了一番,似乎在确认这个人是不是值得追随。
而被人盯着看的莫凡也配合地干咳一声,摆出很是优雅绅士的POSS。
良久,在莫凡期盼的目光下,年轻人点了点头。
不知为什么。
在这刻莫凡有种心中的石头落地的感觉,这让莫凡很是纳闷。
不过直到很多年以后莫凡都会问自己,为什么当初就会感觉到这个小子那么有价值呢?
因为这小子是个哑巴,说不了话,而莫凡当然也问不出他的名字,干脆就自己给他起了个名字——阿默。
似乎对一切都无所谓的年轻人也没在意,只是把在和个新名字给默认下来,每当莫凡叫阿默的时候。
他就会回应一下,表示知道是在叫自己。
一切都搞定,莫凡坐上吱吱呀呀地马车,后面还跟着二十个在市场上用数量惊人的金币拉回来的农民工,浩浩荡荡朝着服装店赶去。
来到服装店,主仆二人将莫凡等人恭迎进来。
便赶紧开始了对马虎的改造工程。
莫凡叫下一直呆在马车上的阿默跟着自己去房间里一起去试衣服,毕竟人要衣裳马要鞍,就算是赶车的也是得装扮装扮吧。
经过一番装饰修缮,整辆马车简直是脱胎换骨,令人不敢相信这是那辆曾经呆在市场角落里地破旧马车。
莫凡在镜子前欣赏着自己身上那件精心挑选的特别晚礼服,对于自己的造型感到很是满意。
一边的小伙计迪姆拿着个小本子来到莫凡面前问他那件新颖独特的礼服该叫什么名字(裁缝老店老板感激莫凡的知遇之恩,所以才把这件衣服的命名权交给了莫凡),莫凡想也没想,脱口便说出三个字。
歌神装!
歌神装?
迪姆一愣,不过没有多在意。
以为莫凡只是歌神发烧友才会蹦出这么个名字。
便将这三个字写到了他的小本子上。
也许迪姆怎么也想不到,这件他们主仆俩曾经不敢示人的衣服成为了以后整个霍普大陆最流行的服装。
而这短短地三个字地服装名词也成为了大陆流行服装的代名词。
莫凡见时间也差不多了,正打算出发叫阿默赶车出门。
可这个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一阵嘈杂地呼喝声和脚步声。
迪姆刚把门一开,呼啦一下子从门外闯进一帮人,径直将整辆马车给围了起来。
被那帮人给吓得退到车边的迪姆壮了壮胆子,开口责问:“光天化日的,你们这些人想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