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状态之下,他全力爆发,一分钟能跑出七公里左右,算起时速来,也就是四百公里多一点,可这种状态,他根本不能持久,能维持个十几二十分钟,就已经是其极限。
一路狂奔,换血境的他,正常情况之下,一小时能跑出几十上百公里,就已经算是不错,毕竟,一般人徒步的速度,时速不过四到六公里而已。
没遇上白英兰之前,他孤身一人已经跑了好几百公里,正是因为感觉到有些疲累,他速度方才放缓下来。
联邦西北这一片地域,本来就极其的地广人稀,没顺着这条公路之前,他难免会绕些圈子。
可有了路之后,从青藏线到川藏线,再到人烟比较密集的川西区域,全长几千公里,没有白英兰载他,仅靠两只脚,估摸着,他至少需要跑上好几天才行。
换血境的他,在现实世界里面,强大虽然强大,但不可能一个晚上就跨越几千公里路程,除非他转换形态化作飞尸,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回去自己老家。
只不过,飞尸形态会消耗寿命,飞临到人口密集之地,又太过于显眼,很容易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并不是很赶时间的江耀,自然没必要这样去做。
“渣男,让你跟我回去棉北,就这么困难吗?”狠狠瞪了江耀一眼,白英兰抱怨道。
“渣男就渣男,我认了!
”
耸了耸肩,江耀毫不在意笑了笑。
看了看怀中的白英兰,想了想,他又补充了一句:“软饭我虽然吃不惯,但如果你真舍不得我的话,等空闲下来了,我去棉北和你约一约,还是可以的。
”
“当然,我不喜欢勉强别人,如果你没那个心思的话,那就算了!
”
“好好睡上一觉,明早起身之后,你我各走其道,就此相忘于江湖好了。
”
一番话,江耀说的理直气壮。
与他有过亲密关系的女人,说起来,好像确实有着不少,不过其中大半,一夜过后,便基本不再联系。
在一起时间稍微久点的,也就是程菲儿、方洁婷以及张静雯几个。
程菲儿已经死在他的手中,方洁婷已经嫁做人妇有了幸福家庭,就剩下一个张静雯,陪自己回了老家桃园一趟,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再度联系过。
与自己有关的所有女人里面,也就曾甜甜能让江耀高看一些,毕竟,她身份不同,有自己母亲袁秀花与曾大壮两人横在中间,真要催得紧,与她领个证结个婚,都并非一定没有可能。
至于眼前的白英兰,玩一玩还行,想让江耀和她谈感情,还一起回去棉北,想都不用想,都没有任何可能。
毕竟,两人不过萍水相逢而已,对于她的底细,江耀都是一无所知。
偶尔来个友谊战,那也就算了,和这女人谈感情?万一她穷凶极恶,是个专割别人腰子的女魔头,自认不是什么坏人的江耀,和她搅合在一起,不是自找麻烦吗?
“空闲了会来棉北看我?你不许骗我,不然的话,我拿你喂我闺蜜养的大老虎。
”
“另外,我给你打电话,不管白天还是晚上,你都不许拒接。
”
“还有,你应该有企鹅号吧,加一个,想你的时候,我可以通过那软件和你视频。
”
……
撅着一张小嘴,白英兰一连交代好几条注意事项。
对此,江耀倒是呵呵笑着,没多少犹豫就一口应承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