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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炮作文网>二爷的心尖前妻(战天爵佟霏) > 第61部分(第4页)

第61部分(第4页)

“露萨没说错,这里环境的确不错。

你看,有好多夜跑的呢,想不想跟我赛跑?”

“现在让我走路,我都觉得我的灵魂在震颤。

跑步就更算了吧,我怕我的灵魂会飞出体外,我抓不住。”

战天爵笑了起来:“你怎么变懒了。

你不是善良的,聪明的,勤劳的小蜜蜂吗?

以前你可是一看到跑道就想要跟我比赛的。”

佟霏唇角浅浅的勾了勾,是啊,曾经,曾经…

战天爵喜欢晨跑,她非常想追随他一起跑步。

这样每天就可以多陪他一会儿了。

可是她也喜欢赖床,所以每天早上都各种起不来。

即便定了闹钟,她也还是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借口来回避早起这件事。

所以自打给自己立下要晨跑的规矩后整整一年的时间,她陪他晨跑的次数两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因为单纯的跑步实在是无聊,所以每次只要她出现,一准儿要跟他赛跑。

输的人要为赢的人做一件事情,当然,事情不可以太过分。

比如,他不可以赶她走就是禁忌。

而每次比赛,她都会输的非常惨。

而且,每次跑完后,她的腿都会颤好几天。

因为她是个懒人,平常连学校的运动会都不会参加的。

能够下定决心陪他跑步,她不知道劝死了自己多少脑细胞。

她最后一次陪他跑步的时候不比赛,改成陪跑。

原因无他,战天爵每次赢了都指使她跑腿。

今天要吃城东于记的小笼包和城西的酱牛肉。

明天要吃城北的珍珠丸子和城南的鲍鱼粥。

愿赌服输,可每次在上班高峰期的拥堵中买回早餐的时候,他都只能当午餐。

所以最后一次她用了点儿策略。

跑步的时候,只要战天爵稍微快一点儿,她就撒娇打诨的让他背自己。

都说一物降一物,战天爵是闹不过她的,所以只能妥协的慢慢跑。

而她就边跑边在他耳边碎碎念。

“真的,我不骗你,晨跑真的不如夜跑好,我说的都是有理可寻的,因为我查过资料。

你看,植物吧,晚上没有光线,不进行光合作用,所以它就吸收氧气,呼出二氧化碳。

所以清晨醒来的时候,是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最多的时候。

这个时间段,连开窗都是不好的。

而白天呢,因为有光线要进行光合作用,植物就要吸收二氧化碳,呼出氧气,到了太阳下山后的这段时间,就是空气中氧气浓度最好的时候。

所以呀,你这个时间段出去跑步最好了。”

战天爵边跑着边笑:“为了让我改变跑步时间,好迁就你的睡懒觉习惯,你这功课做的不错呀。”

他跑着跑着就停下了脚步看向她。

而这时佟霏已经跑的腿快要抛弃她而去了。

“什么呀,我可不是那种人,我是善良的,聪明的,勤劳的小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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